據悉,今年年初,市農辦在制定新農村建設考核政策中,把“異地奔小康”工程列入城鄉住房改造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要求在年內完成配套政策制定、地塊落實、規劃設計等工作。截至目前,相關鎮街已完成配套政策的制定,確定了安置區塊,佛堂、上溪、廿三里、城西等鎮街正在開展規劃設計。其中上溪鎮進展較快,已完成下山農戶資料核對、舊房面積丈量核實及預報名;佛堂鎮已完成100多戶下山農戶協議初簽;赤岸鎮完成了規劃用地區塊征地協議的草簽。
山區群眾認可“宅基地換住房”
經過各方共同努力,我市“異地奔小康”工程成效初顯。但隨著近年來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用地指標緊缺,“農家樂”休閑旅游產業逐步壯大,交通基礎設施改善,部分村主動要求不再列入異地奔小康村,特別是城區或鎮區有自購房的富裕戶,寧愿把山村房子當成“鄉間別墅”,也不愿加入到“異地奔小康”的隊伍中去。異地安置積極性不高,出現了“窮戶很想下、富戶不愿下”的新情況。
針對這一新問題,市政協主席楊林章曾帶領市政協辦、市農辦等多個部門,開展“異地奔小康”工程調研,多方征求山區群眾意見后,重新確定佛堂鎮石門坑村等7個鎮街32個行政村和11個自然村為異地奔小康村。
2009年8月,市委市政府對遠郊區的新社區建設政策體系重新進行了調整,并制定出臺了《“宅基地換住房、異地奔小康”工程實施辦法》,提出要在3年內一次性解決43個偏遠農村的用地指標和資金投入問題,幫助9079名村民實現下山脫貧。
該《辦法》出臺后,得到了山區干部群眾的充分認可,要求下山的呼聲日益高漲。如上溪石鼓后、廿三里聯五鮑寺等村,紛紛要求列入下山脫貧村。
節約建設用地450畝以上
“異地奔小康”工程不僅能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環境,通過住房出租增加收入,從而提高生活水平,同時還能節約建設用地。據初步測算,完成32個行政村和11個自然村下山脫貧工作,需要土地約780畝。山區舊房拆除后可實施退宅還林或還耕,土地復墾面積約為1230畝。與原村面積相比,可節約建設用地450畝,節約用地率達到36%;如果采用高層公寓安置,還將節約更多建設用地。
據悉,節約的建設用地還能用于房地產或旅游觀光開發,價值不可估量。同時也減少了政府在自然災害、公共資源配置等方面的長期投入,真正達到撤并自然村,縮減行政村,擴大中心村、中心鎮的集聚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