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06年頒發的《義烏市新農村住房建設實施辦法》規定,根據不同的情況,一戶家庭在舊房改建中最少可分到108平方米的宅基地,最多則可分到144平方米的宅基地。
在該宅基地上又可以按照統一標準進行建設,最多可建設四層半的樓房,如果按照實際使用面積計算,即最少可達到486平方米,最多可達648平方米。
“如果以后這些改建用房都可交易,這里的經濟價值將會有多少?”江東街道綜治辦主任徐如良說,“一旦村里的集體用地被征用,這個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一名前來辦理“非轉農”手續的青口村村民王剛(化名)說,其戶口在2003年上大學時遷出,他坦言自己屬于“新知青”群體——在大城市奮斗數年,卻沒有立錐之地;想要放棄城鎮戶口,重返農村,卻發現同樣困難。
“如果我的戶口不能遷入,就虧大了。”王剛稱,江東街道位于主城區,新開出的商品房均價已達每平方米1.5萬元,他所在的青口村,剛以1.7個億的高價賣掉了村里的一塊集體用地,“政府分走2000萬,村里還有1.5個億。”
目前該村的人口僅1400余人,以此衡量,每個村民就有10萬元的分成。“粗粗一算的話,一個農村戶口絕對價值百萬元。”王剛說。
協議“離婚”做“村里人”
“這些天忙暈了,每天要接待兩百多人。”在義烏市江東街道二樓365辦事窗口,幾位工作人員忙著接待前來咨詢、辦理“非轉農”手續的大中專畢業生。到11月2日下午5時止,該街道已接待上千名大中專畢業生。
在江東街道已經公示的430人中,有五人在近期選擇了倉促離婚。記者了解到,其原因與“非轉農”不無關聯。
在義烏市“非轉農”措施中,按照政策規定,結婚后女方戶口一般要遷入男方戶籍地,而對于配偶系義烏市外的女方而言,為重新成為“村里人”,從中分到一杯“羹”,只能選擇“協議離婚”。
徐如良介紹,有個新婚女大學生家處城中村,家境不錯,但她考慮再三,還是決定和丈夫離婚,“我勸她,為獲得這點經濟利益,離婚沒有必要,但這位女大學生并不聽”。
“還有不少大學生隱瞞個人情況,甚至假離婚。”徐如良估計,在義烏全市范圍內,因“非轉農”離婚的例子接近50個。
195名公務員集體“非轉農”
浙江地區的“非轉農”政策發軔于臺州。2005年7月,臺州市公安局向各區縣下發文件第一次明確表示同意進行“非轉農”。可以說,“臺州模式”正是如今義烏“非轉農”做法的學習對象。
此前的2010年初,在義烏市組織部進行的一次全面檢查中,發現當地有195名公務員將其戶籍從城市遷往了農村。此消息一經披露,立即引起全國關注,焦點則集中在農村戶口隱含的巨額利益上。
對于大學生“非轉農”現象,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長藍蔚青坦言,現行的二元戶籍制度在城鄉間設置了一道壁壘,但這種現象的本質不是戶口問題,而是戶口背后所附著的利益分配。
前日,浙江省農辦一位負責人回應稱,根本解決問題的做法是把戶口與其附著的利益分開來。
據青年時報
網友聲音
網友“天堂客”說,在義烏等地,經濟較發達,城市化進程快,農村土地不斷升值,社會保障等福利接近甚至好于城市,與農村戶口掛鉤的經濟利益可觀(僅義烏,一個靠近市區的農村戶口就意味著近百萬元的利益),這對生在農村的大中專畢業生來說,誘惑很大。
網友“章魚”說,大中專畢業生在城市工作不好找,房價高,生活成本高,且許多人并未享受到城里的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當“新市民”還不如當“新知青”。
網友“小邱”說,“非轉農”現象目前主要還是出現在東部經濟發達、城鄉差別逐步縮小的個別地區,并非全國現象。在全國多數地區,發軔于農村的改革開放30年后,延續半個多世紀的城鄉二元結構體制仍難以打破,城鄉二元壁壘阻礙了農民平等分享改革成果,大量青壯年農民進城掙錢,致使農村只剩下老弱病殘,“空心化”現象嚴重。
網友“談客”說,“非轉農”現象,只是個別地區經濟發達、舊有二元結構基本破解后的產物,有其特殊意義。其對于大多數地區,并不具備普適性。“非轉農”難以填補農村的“空心化”。
浙江義烏“非轉農”實施辦法
今年10月,浙江省義烏市政府出臺第94號文件,明確規定該市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在滿足4個條件的情況下,可把戶口遷回農村:
1995年及以后畢業、肄業、結業,未曾被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縣屬及以上集體企業正式錄用,且未享受城鎮居民房改政策;
被大中專院校招生錄取遷出時屬義烏市農業戶口;
申請“非轉農”時戶籍在本市;
遷入地村民委員會同意接收。
消息一出,就吸引了媒體的廣泛關注。有評論稱,義烏市政府出臺“非轉農”新辦法,做了第一個敢吃螃蟹者,意味著當地政府服務觀念的轉變和創新。
◇背景鏈接
浙江大學生集體“非轉農”始于臺州
浙江臺州2007年刮起一股“非轉農”之風,僅椒江、路橋、黃巖3個區就已有5000余名大中專畢業生將戶口遷回農村,重新當起了農民,其中不乏浙江大學、復旦大學等名牌高校的畢業生。在城鄉差異的背景下,歷來聽到的都是千軍萬馬擠上“農轉非”之路,臺州的大學生們為何如此熱衷“跳農門”?原來,這3個區陸續出臺了關于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回原籍農村落戶的政策,這一政策又為何在今天受到如此關注?
“非轉農”與利益有關
臺州市椒江區2006年5月1日正式實施《大中專畢業生回原籍農村落戶實施辦法》,規定1995年及以后畢業(肄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辦理“非轉農”手續,將戶口由城鎮遷回原籍農村,享受村民同等待遇,履行村民同等義務。
高峰在2006年6月到來,申請者每天絡繹不絕,椒江區政府辦證中心公安窗口副主任吳穎紅介紹,椒江區至今已有1800多名符合條件的大中專畢業生“非轉農”。吳穎紅平靜地說,“非轉農”的直接動機應該是與利益有關,“這也很正常!”
“臺州農村經濟發達,一些村除了劃分的宅基地,村民還享有養老保險、醫保等福利,一些集體經濟發展較好的村子還給村民每個月發放生活費。而這些都是與戶口直接掛鉤的。”吳穎紅說。
吳穎紅給記者提供了一份詳細的人員名單,名單上,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等名牌大學的本科畢業生不到10名,年齡多是26歲上下。其余的多是本地或周邊地區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的。而戶口遷往地多是椒江區城鄉接合部的村子。
“非轉農”緩解當地就業難
路橋區政府辦證中心主任劉巧嬋介紹,1995年,大中專畢業生不再享受“包分配”的政策,一些畢業生找不到工作,無法在城市立足,而同時,臺州民營經濟發達,村集體經濟可觀,大學生們因此紛紛回歸故里。
劉巧嬋回憶稱:“有一個女孩子由于無法解決‘非轉農’,她連婚姻大事都被耽誤了。”
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緩解這部分畢業生的生計壓力和無法落戶的游離狀態,路橋區政府率先出臺了“非轉農”的規定。
路橋的這個政策開了一個先河,黃巖區、椒江區以及溫嶺、仙居等其他區縣有著同樣困擾的畢業生都在期盼各自區縣的政府采取相應動作。于是,臺州其他區大多都出臺了“非轉農”的政策。“非轉農”在臺州開始“井噴”。據大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