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11月25日,吳某受江灣村另一村民王某指使,以非法手段為其拉票。這天,吳某拿著王某給的3千元現金,以每張500元的價格,買了5張票,剩下的500元收入自己囊中。
接到群眾舉報后,市村級組織換屆選舉試點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應急處置組立即行動,對王某、吳某現金“買票”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目前,吳某因破壞選舉秩序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治安拘留;對指使人王某的“賄選”違法行為,市村級組織換屆選舉試點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正在研究相應的處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