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服務,更要安全
“一流的服務很重要,一流的安全保障更重要。”“消防安全工作一定要做到100%,即使做好99%了,事故也可能會出現在沒有做好的1%里。”會上,旅游局相關負責人再三強調做好酒店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據了解,自市安全生產指揮部通報督查情況后,旅游局立即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各酒店限期整改;12月24日,該局會同消防大隊和各酒店安保部經理抽查了6家星級酒店。從抽查情況來看,一些消防安全隱患已基本被消除,很多飯店都投入資金配置了新的消防設施設備。下階段,旅游局要求各星級酒店繼續抓好消防設施的維修和完善,強化員工的培訓教育工作。
“八條措施”嚴管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消防總隊下發了《浙江省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八條常態嚴管措施》,全面強化商場、酒店等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
一、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并從重罰款。
二、公眾聚集場所違反規定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危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對責任人處十五日拘留。
三、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期間違反規定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的,一律對指使者處十五日拘留,對作業人員處五日拘留。
四、公眾聚集場所違反規定,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一律臨時查封。
五、公眾聚集場所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嚴重損壞的,一律臨時查封,從重罰款。
六、公眾聚集場所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鎖,不能立即改正的,一律從重罰款;拒不改正的,一律強制執行。
七、公眾聚集場所在疏散通道的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等障礙物,不能立即改正的,一律從重罰款;拒不改正的,一律強制執行。
八、公眾聚集場所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一律對責任人處十五日拘留。
另據了解,新版《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標準(GB/T14308-2010)將于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該標準中提到,安全管理要求作為星級飯店(酒店)評定的重要前置條件,如營運中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所屬星級將被立即取消,相應星級標志不能繼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