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際性日用消費品的流通、展示和信息中心,全國最大的小商品出口基地,目前義烏市場共經營著包括工藝品、飾品、小五金、日用百貨等16個大類的170多萬種單品。針對義烏專利糾紛案件日趨增多的需要,最高法院于2009年5月批復同意義烏開展審理9類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糾紛案件的試點工作,使義烏法院成為全國首個試點審理部分專利糾紛案件的基層法院。
為充分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市法院在審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中,通過創新工作方法,對知識產權案件開展了民事、刑事、行政“三審合一”的審判方式改革和基層法院專利審判試點。一年來,受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225件,審結216件,結案標的額3036萬元;受理并審結知識產權刑事案件26件、工商行政處罰行政訴訟案件2件。通過“三審合一”審判方式改革,促使審判質效全面提升,全年實現無發回重審和改判,無涉訴信訪。最近,這一審判方式改革還通過了省高院的檢查驗收,并有望在全省進一步選擇性推廣。
“在刑事審判工作中,法院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實行區別對待,對于主觀惡性較深、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知識產權犯罪,堅決予以嚴懲;而對于那些社會危害不大、主觀惡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或酌情從輕減輕情節的,均依法予以從寬處理。”義烏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如在審結的26件刑事案件中,共對3家單位50名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決,其中有17名被告人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審判中,義烏法院則本著“寬嚴適度、保護權利和防止權利濫用相結合”的原則,對于重復侵權、惡意侵權、規模侵權的堅決加大打擊力度,對于初犯、侵權規模較小、過失侵權的則予以從寬處理。同時,市法院在審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中,還通過創新方法,把訴訟調解和解工作貫穿于訴訟全過程,取得了較好的法律與社會效果。全年促成案件調解結案29件,以撤訴方式結案1件,知識產權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到8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