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這項政策涉及義烏6300多家小微企業,實施后每年可為小微企業減負2700余萬元。另據了解,目前義烏市其他扶持小微企業的政策還包括:對轉為符合產業政策的小型微型企業的個體工商戶,在轉企當年起3年內免征、第4-5年減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工業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型企業免收稅務發票工本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