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間,我市全面開展工業“八小行業”的大排查,力爭通過階段性集中整治,取締未經環評審批的工業“八小行業”企業;取締全市范圍內非法小電鍍、小化工、小冶煉、小印染、廢塑料回收加工等工業企業;對仿真植物染色、電泳(含真空鍍膜)、水晶水鉆(含工藝品拋光)、工藝品拋光、真空鍍膜等行業,嚴格按照環境準入標準和管理規范開展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確保有序、健康、可持續發展。
實施方案對各鎮街、環保、公安、法院、工商、行政執法、安監、質監、供電等部門職責進行了詳細分工,確保既各負其責又緊密協作。方案要求,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各職能部門跟進立案查處,特別是對非法小電鍍、小化工、小冶煉、小印染、廢塑料回收加工等工業企業;未經環評審批或無工商營業執照的涉水企業;在違法建筑內從事經營生產的涉水企業;超范圍從事經營生產活動的涉水企業;存在嚴重生產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事故隱患的涉水企業;存在嚴重污染環境、涉水直排的企業等違法情節的,現場予以關停取締。
集中整治結束后,各鎮街、工業園區將牽頭繼續實施“八小”行業整治后續行動,對整改、取締情況進行后督查,建立工業“八小”行業長效監管機制,防止工業“八小”行業死灰復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