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騙保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錢某是義烏人,經營一家汽車修理廠。2011年,修理廠剛成立時,僅僅是同學、親戚、朋友到其廠內修車。由于錢某總是能給客戶超低價,甚至免費維修,修理廠的生意變得越來越紅火。
按理說,客源有了,修理廠應該恢復“正常”價格,但錢某依舊“虧本”經營,這著實讓很多人疑惑不解。5月,這個疑惑被解開了:由于錢某涉及20余起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人保”)的保險事故理賠,這一不尋常現象引起了“人保”的注意,并到公安機關報了案。
原來,自2011年至2012年,錢某為了吸引客源,又不想自掏腰包虧本經營,便想出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讓保險公司為客戶修車買單的方法。他利用個人所用或他人名下而個人實際所有的5輛汽車,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由其“上陣”或者指使廠里工人操作,故意制造或者根據客戶修車部位虛構與劉某、陳某等17名客戶待修車輛刮擦、碰撞的交通事故,且每次交通事故均以自己的車輛負全責,理賠額控制在3000元以內,后擅自使用客戶放置在車上的汽車行駛證、駕駛證向自己車輛投保的“人保”申請簡易保險理賠。據公安機關查證,錢某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達22起,涉案金額共計4萬余元。
6月3日,錢某向“人保”退還騙取的4萬余元理賠款。9月15日,錢某因涉嫌保險詐騙罪被義烏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不少車主有將汽車行駛證、駕駛證放在汽車上的習慣,而在將車輛送去修理廠維修時,往往不會想到將其取出。事實上,行駛證,尤其是駕駛證,具有身份證的作用,可以在很多情況下作為證明身份的證件,如果被人惡意利用,可能給自身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義烏將常態化
打擊騙保行為
“這起比較典型的騙保案件,僅是保險欺詐違法犯罪的‘冰山一角’。”據介紹,近兩年,義烏保險詐騙案件有抬頭趨勢,其中不乏專業“黃牛”的身影,詐騙手段也有了新變化。“過去騙子胃口大、膽子大,單次詐騙涉及金額通常比較高。最近兩年,他們采取‘螞蟻搬家’的方式詐騙。由于單次騙取金額較小,保險公司很難發現端倪。”
7月,義烏正式啟動打擊保險詐騙專項行動。從7月1日至9月30日,義烏將對近年來賠款超過一定金額的保險案件進行集中排查,一旦發現疑似保險詐騙的,公安機關進行查證后將予以嚴懲。接下來,公安機關還將繼續與保險行業聯動,對發生的保險詐騙進行常態化打擊。
據了解,保險詐騙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采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的行為。“義烏保險詐騙案件比較多,在2012年的打擊保險詐騙專項行動中,我們曾打掉16個保險詐騙團伙,落網犯罪嫌疑人達140人之多,涉案金額超過260萬元,案件數幾乎占金華地區的一半。”義烏市公安局經偵大隊負責人介紹。
事實上,我國對保險詐騙的打擊力度非常大。根據《刑法》第198條規定,犯保險詐騙罪的,最輕要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1萬~10萬元罰金;最重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2萬~20萬元罰金或沒收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