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義烏開出租車的寧某,兩次搶劫乘客后,唯恐露餡上演苦肉計:他脫光自己的衣服,還把臉打腫,然后捆住雙腳,躲進后備廂。結果警察沒有被迷惑。11月18日,寧某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兩萬元。
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路人范先生報案稱,他在義烏市五洲大道發現有輛出租車,司機寧某被脫光衣服扔后備箱內。民警趕赴現場,卻發現寧某描述自己遭搶的過程不符合常理,認為寧某可能報假案。于是將寧某傳喚調查,最終查明寧某涉嫌兩次搶劫犯罪。
寧某于2009年左右來義烏開出租車。今年以來,寧某因為賭博輸錢,父親生病,女兒又需要動手術,經濟壓力很大,開始動歪腦筋發橫財。
4月10日凌晨4時許,寧某攜帶口罩、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在義烏市稠城街道國際大廈附近搭乘張某駕駛的出租車,欲對張某實施搶劫。不過,因為初次作案,他最終因害怕放棄了。隨后,寧某搭乘張某的車回到上車地,看見邊上還停著一輛出租車。越想越不甘心的寧某心一橫決定搶劫。他搭乘楊某駕駛的出租車,待車開到偏僻處時,就問楊某有多少錢。楊某立刻意識到碰上搶劫歹徒,拿起駕駛室內的鐵棍反抗。寧某挨了幾棍后拿出一把水果刀威脅,楊某被嚇跑了。寧某遂開走楊某的車,將車內現金搶走后棄車逃離。
4月20日晚7時許,寧某經事先預謀,駕駛自己的出租車載乘客方女士從義烏貝村路至佛堂鎮。在快到目的地的一個路口,寧某采用鎖車門、持刀威脅的方式,搶得方女士的拎包,內有現金3000余元、價值6275元的購物卡、充值卡及奔馳汽車鑰匙等財物。方女士在車輛行駛過程中跳車逃離。寧某恐慌之下,就上演了一出苦肉計,用刀在自己內手臂上劃了四刀,打了自己幾拳,并脫光衣服躺在后備箱內,偽裝成被搶劫的樣子,企圖逃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