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哥站在被告人席上道出事情原委
女友告訴男友,自己被他堂弟強奸。男友就此事質問堂弟并列出跳河、喝農藥、單挑3種方式,讓堂弟選一種賠罪。堂弟選了喝農藥,并在喝下農藥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對堂弟的死,堂哥負有什么責任?昨天,這起案件在溫州蒼南縣法院一審開庭。法院未當庭宣判。
案發前,堂弟和堂哥、堂哥的女友住一起
30歲的龍甲是堂哥,小學文化。他的堂弟龍乙,2013年案發時25歲。案發前,龍乙與龍甲、龍甲女友葛某租住在蒼南縣錢庫鎮斗門底村。
龍甲的律師稱,案發前,龍甲在蒼南從事鞋包工作,龍乙、葛某都沒有工作,“龍乙沒經濟收入,龍甲把他帶在身邊,供吃供住,兄弟倆感情不錯?!?/P>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5月4日上午8時許,女友葛某告訴龍甲,她前一天遭龍乙強奸。龍甲把龍乙叫到房間,手持鐵棍質問并威脅龍乙。因龍乙沒能給出一個交代,龍甲就強迫龍乙選一種方式賠罪:跳河、買農藥服下或與他“單挑”,否則不會放過龍乙。
龍乙自稱選擇“喝農藥”后離開。之后,龍甲打電話給龍乙,沒打通。龍甲就給他發了一條短信:“藥買來給我看了,你再吃。我要看到你吃,你要是跑了的話,我抓到你,你知道的。”
當天上午9時許,龍乙買了一瓶名為“百草枯”的農藥并喝下。之后,他回到暫住處。龍甲發現龍乙嘔吐,得知他服了農藥,就撥打了120。第二天,龍乙因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龍乙系服用“百草枯”后中毒死亡。
“發短信的目的,是我害怕他真的去喝農藥”
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龍甲沒有異議,并稱“認罪”。公訴人、律師和法官就相關細節對龍甲進行訊問——
問:你是怎么讓他去選擇喝農藥的?
答:我只是給他3條路選,他選擇了喝農藥。
問:你有沒有打他?
答:沒有。
問:你為什么要發那樣的短信給他?
答:因為他說選擇喝農藥后離開,我打他電話他不接。然后,我就發這條短信給他。發短信的目的,是我害怕他真的去喝農藥。
問:你有沒有想過他真的選擇去喝農藥或者跳河?
答:當時我心里真的是很生氣。但是,如果他真的要去跳河或喝農藥的話,我肯定不會讓他這樣做的。
問:你的短信看起來是在威脅他,你還有其他意思嗎?
答:我真實的意思是,我怕他真的去買農藥喝。我讓他在我面前喝,是想讓他來到我面前,如果有農藥買來,我是絕對不會讓他喝下去的。
“如果對方不是堂弟,我想我會選擇報警”
問:你威脅龍乙選一種方式時,想過會有什么后果嗎?
答:當時我很生氣,沒具體想過什么后果,腦子一片空白,不知道怎么去處理這事,所以就說了那些話。
問:難道你沒想過報警嗎?
答:沒有,他是親堂弟嘛。
問:如果對方不是你堂弟,而是別人,你會怎么辦?
答:我想我會選擇報警。
問:你和龍乙共同生活了多長時間?
答:半年。
問:你對他性格是否了解?
答:他平時都是很平和的,他對我還是很尊重的,兄弟之間關系很好的。
公訴人認為
“雖然龍甲聲稱發短信的目的是害怕龍乙真的去喝農藥,但考慮到當時的客觀環境,龍乙肯定不能理解龍甲的短信意圖。相反,這樣一條短信加劇了龍乙的內心恐懼,最終導致他喝下農藥?!惫V人說,龍甲的行為與龍乙的死亡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
公訴機關認為,應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龍甲刑事責任。事發后龍甲有撥打120等搶救行為,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可從輕處罰,建議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3年。
律師認為
律師提出,按照一般人的預見能力,特別是在糾紛發生時,不可能預見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如果說龍甲預見龍乙的自殺后果,那也應該是在龍乙聲稱喝農藥出門、龍甲打電話給他不接之后。但此時的預見已經不在他能力控制范圍內,不能等同于他在狂怒之下威脅龍乙時對危害后果的預見。
律師向法庭出示了一份刑事諒解書。律師說,這份諒解書是由龍乙的父親也就是龍甲的叔叔出具的。
律師稱,案發后,龍乙的父親已對龍甲的行為表示諒解,雙方家庭已達成和解。從案發到現在,在取保候審期間,龍甲表現良好。龍甲的打工收入是家中主要收入。另外,龍甲有3個孩子,分別為7歲、5歲和1歲,都需要他撫養。律師請求法庭能對龍甲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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