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的李女士前一天剛跟丈夫離婚,第二天直奔婚姻登記處與26歲外甥“定終身”。原來,李女士下嫁外甥是有苦衷的,為了能順利落戶,讓女兒在上海讀書,她不惜離婚再嫁,想和符合落戶條件的外甥登記結婚。近日,寧波象山婚姻登記處阻止了這一有違公序良俗的鬧劇。
1月27日,象山縣婚姻登記處進來一對男女,女方看上去50來歲,男方是一個20多歲的年輕小伙子。工作人員看了他們一眼,以為這是一對母子,不料,他倆卻提交了各自的身份證、戶口本和兩人合照,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工作人員大吃一驚,憑著以往的工作經驗,感覺事有蹊蹺。上網查看這兩人的詳細信息,發現女方1968年出生,于前一天剛剛辦理了離婚手續,而男方身份證顯示為1989年出生。經過一番了解,婚姻登記員發現了疑點。
原來,這是一對親姨甥。由于女方生有一女孩,想把孩子送進上海某學校上學,但因為沒有本地戶口,學校不接納。按相關規定,要在當地落戶口的,必須得持有本科文憑,并在上海擁有一處房產,她和丈夫不符合條件,而她的外甥卻符合這兩個條件。
為了讓女兒順利到上海上學,女方在前一天和丈夫辦理了離婚手續,緊接著又和外甥相約前來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了解到這一真相后,工作人員及時阻止了這一出“鬧劇”。
我國《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當事人如隱瞞實情進行登記,此婚姻也屬無效婚姻。而且近親結婚也不符合倫理道德,當事人應當遵守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
不過,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非該市戶籍學生入學有統一規定,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并達到120分,同住子女可按規定在上海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沒有聽說哪個學校另外規定家長需持有本科文憑并擁有上海的房產,他們可能是受騙了。”
“事件荒誕,但折射的是公共資源稀缺的無奈和長期城鄉二元體制結構的束縛。”浙江省社會科學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楊建華教授告訴記者,我國以城市等級分配公共資源的方式使身處縣城的公民在享受就業、醫療、教育等資源時與大城市有差距,由此引發的荒誕事件不少。若能調整分配結構,實現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就能防止此類荒誕事件以不同的形式再度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