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26歲的徐某與22歲的妻子卯某育有兩子,長子徐大5歲,次子未滿1周歲。
平日里,徐某在義烏某廠務工,妻子在家照顧兩個兒子。起先日子過得也挺平和,后來,因家務瑣事兩人經常發生摩擦。終于,在一次激烈的爭吵后,妻子憤然離家出走,只身前往桐廬務工。因無力顧及兩個孩子,徐某讓母親代為照顧小兒子,自己帶著大兒子徐大生活。
2014年8月初,因平日比較頑皮的兒子偷吃了徐某室友的東西,寢室管理員要求徐某將兒子送走。看到事情無法調和,徐某無奈,只得乘火車將兒子送走。
讓人想不到的是,他并沒有將孩子送回家里,而是送到了另一個可怕的地方!
8月10日晚8時許,徐某把兒子徐大帶至金華火車西站北面環城西路公鐵立交橋北側人行涵洞處,將兒子扔進涵洞后即狠心離開。幸運的是,徐大后來被群眾發現并報警獲救。
金華市婺城區法院一審以故意傷人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10年,徐某不服該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因本案是犯罪未遂,且被告人主動投案,并考慮其家庭實際情況,對其予以減輕處罰。撤銷原判并改判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來源:義烏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