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義烏商報 作者:左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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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流動人口比較多,截至9月11日,流動人口在冊數已經超過119萬人,其中很多人居住在出租房中。目前,我市有出租房屋12萬多戶,管理好流動人口,保障出租房安全,影響到每個市民的生活。
據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處介紹,很多房東在出租房屋的時候,仍存在不少問題:部分房東主動申報承租戶信息的意識差;有的房東為了賺錢,把地下室租出去住人;有的把大房間隔成好幾個小房間出租,消防隱患很大。
根據《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房屋出租人應該在出租房屋的時候,核對其身份證件,在出租房屋的三日內,或終止合同的三日內,要把承租人的相關信息報送公安機關,出租房屋應該符合建筑房屋的消防需求,配備基本的消防設施。
除了做好登記申報和消防安全,房東還要做好監督義務,如果在出租房中有從事賭博、傳銷等違法行為的,房東也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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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我市加大對違反出租房屋登記管理辦法和違反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且限期未整改的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目前已經處理并拘留27人。
在此提醒廣大房屋出租人,要及時申報房屋出租的信息,房屋出租人可以到社區警務室,或者派出所申報出租房屋信息,或者通過4001030387電話申報,相關部門會派隊員及時上門登記。還可以直接通過遠程申報系統,或者掃描二維碼通過微信等方式直接申報。
8月14日,市公安局曾向全市人民發出了《致全市房屋出租人的一封信》,現將相關內容摘錄如下,希望您仔細閱讀并做到以下幾點:
1.請確保出租的房屋建筑合法,并且具備基本居住功能,符合建筑、消防等安全要求。同時,希望你們經常對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和維護,避免和減少安全隱患,讓來義烏生產生活的朋友們住得放心、住得舒心。
2.請大家不要將居住出租房屋出租于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物品、化學品,以確保人身安全。
1.審查義務:請大家不要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人,對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性別、工作單位等基本情況要及時登記。
2.申報義務:請在房屋出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承租房屋的流動人口信息報送各鎮街派出所或警務室(流管站);終止租賃關系的,在終止租賃關系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人員名單報送各鎮街派出所或警務室(流管站)。承租人為境外人員或特殊人員的,要在24小時內將信息報送到派出所。
3.監督義務:請大家認真核對承租人提供的信息,對外省市人員要細心留意,發現承租人涉及、從事不法活動要立即舉報,協助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并解除租賃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