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70年房屋產權將會取消的消息喧囂塵上。傳言說:以后房產沒有40、50、70年的限制,以后都將是統一不動產權證!以后房子將永遠都是永久產權!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12月18日至21日在北京舉行,并發布會議公告。有媒體報道中表述,公告中“中央將撤銷房屋所有權過時限制”,于是引發了各界關于“取消70年大限”的猜測。
事實上,官方正式的表述是“要取消過時的限制性措施”,而不是“撤銷房屋所有權過時限制”。
正解:“70年產權”實指土地使用權,不會改變
“永久產權”的說法顯然是一種誤讀。房屋產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得到《憲法》保護。根據《物權法》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我們一般說的40年、50年、70年的設限是土地使用權。我國土地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筑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為40年。
房屋產權到期后怎么辦?不用擔心,可依法續期
70年的產權限制讓人如此不安,無非是擔心到期了怎么辦。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至于續期是有償還是無償,《物權法》中并未明確規定。但是《土地法》上寫著,土地使用到期限得繼續交錢。兩個法中一個告訴你可以有權利繼續住,另一個法告訴你再交點錢,至于交多少錢,續多長時間,還并沒有明確規定。
來源:人民日報微信(ID:rmrbwx) 綜合央視新聞、華夏時報、人民網
人民日報三天發六文喊話樓市:拿出降價誠意
文/岳小喬
日前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首次提到“鼓勵開發商適當降房價”。此后,從12月23日起,人民日報三天連發六文喊話樓市:庫存這么多房子想要賣出去,開發商要拿出降價讓利的誠意。如此罕見舉動,引來各界熱切關注。
一、房多賣不出去:現房需近兩年時間消化
化解房地產庫存,是中央提出的明年經濟社會發展五大任務之一。房地產庫存有多少?23日人民日報刊發評論《這么多房子 究竟怎么賣》指出,咱們現房庫存去化周期高達23個月。
房地產庫存影響樓市穩定。評論分析道,受高庫存影響,今年前三季度房地產投資對經濟增長的直接貢獻率降到只有0.04個百分點。這不僅意味著與房地產相關的鋼鐵、水泥、建材、家具等眾多產業日子不好過,還帶來了就業和財政壓力,并加重銀行等系統性風險。
二、去庫存政府有招,但只靠政府刺激消化不了
問題來了,這么多房子賣不出去咋辦?人們習慣性地把目光轉向了政府。去庫存政府如何作為?從23日起,人民日報連發三篇“化解房地產庫存”系列報道文章對此進行探討。
三篇文章各有側重,給出了不同的思考角度。
角度一:鼓勵農民進城買房。23日的文章《進城買房 政府幫忙》對河南的政策進行了報道,河南對農民進城買房提供財政補貼,并保留農民在老家的土地權益。
角度二:政府幫忙降低房價。24日的文章《去庫存,房價能降多少》通過對專家學者的采訪指出,降房價有可能實現,政府應采取激勵政策,并壓縮稅費、交易成本。
角度三: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的通道。25日的文章《蕪湖 三成棚改戶買了商品房》報道了蕪湖的做法,配發的評論指出,此舉變“補磚頭”為“補人頭”,可謂一舉多得。
解決房多賣不掉的問題單靠政府就行嗎?人民日報評論直言,恐怕很難。如今住房供求關系已經逆轉,即便去年下半年以來政府出臺多項優惠政策,但樓市回暖依然緩慢。
三、買房要看百姓臉色,開發商降價是明智選擇
單靠政府不行,那怎么辦?在連續三天刊發的六篇文章中,人民日報頻頻對開發商喊話:適當降價是最明智的選擇。
房地產商會愿意主動割肉嗎?在24日的報道中,人民日報采訪的專家分析了降低房價的3種可能情況,一是企業自身降價,二是政府通過市場調節影響房價,三是行業破壞性的降價。
最后一種情況,是開發商大面積現金流斷裂,大面積的企業破產,房產企業出現拋售現象,投資人棄房而去,房價大幅度下降。
開發商若再不行動,出現最后一種情況并非不可能,真等到那時就悔之晚矣。市場供需已經變了,形勢跟以前不一樣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鼓勵降價,人民日報三天連發六文喊話,開發商該醒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