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群主,竟然也能犯罪?嚇的熱線君趕緊打開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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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當群主,也能犯罪?②用自家人的醫保卡買藥報銷被判刑;③超速、超速、超速就是犯罪;④微信傳謠是犯罪……稀里糊涂的,你可能就會坐牢!!
今天小編盤點了生活中因不懂法而一不小心就會犯的那些罪,大家一定看清楚!
一年前,謝某建了個微信群,人數眾多,謝某也曾沾沾自喜。 不想去年與因群友張某發黃色視頻,一起與群友張某鋃鐺入獄。
也不知啥時開始,有人在他的群里傳黃色視頻的。他真的沒當一回事,覺得不過是大家發著玩,逗一時開心而已。幾個月前,張某進群,三個月不到,竟然傳發了一百二十多個黃色視頻。
張某觸犯刑法,被判傳播淫穢物品罪。謝某作為群主,因為沒有阻止群友傳播黃色視頻,沒有負起監督管理的職責,與張某構成了共同犯罪。
用家人的醫保卡買藥,這樣的事兒你干過嗎?有母女二人女因此被判了刑,詐騙罪判的。 母親鄒某患高血壓多年,平日里要吃不少藥。鄒某參加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費報銷比例少,丈夫老周的醫保卡能報銷更多。為省錢,鄒某讓女兒小周,拿著老周的醫保卡去醫院給自己買藥。小周用父親的醫保卡先后為母親買藥34次,報銷藥費11376.64元。 案發后,鄒某和女兒退繳贓款11376.64元,并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處以罰款22753.28元。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母女倆拘役3個月,各處罰金2000元。 幸虧老周長期臥病在床,雖意識清醒,卻無法說話,他對妻女使用自己醫保卡的事全然不知,否則,也一樣難逃罪責了。鄒某以丈夫的身份報銷的一萬多元,屬于醫保中統籌基金里的錢,這是是騙保行為啊!
提醒:以為是自家的卡沒問題,結果稀里糊涂地竟然犯了罪。這事大家以后可得引以為戒!
您覺得驚訝嗎?這是真事兒,可不是嚇唬人。熊某因為欠錢不還,在法院判還錢之后,還是拒不還錢,最終被法院判決犯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罪,獲刑1年零6個月。
事情是這樣子的,熊某欠顧某140萬,拖了三年不還,顧某無奈之下將熊某告上法庭。法院判決熊某在判決書生效十日內還錢,熊某仍舊賴著不還。顧某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隨后查封了熊某名下的房子和車子,熊某答應用房子抵債,卻不配合交房,暗地里還把車子抵押給了別人。
提醒:自以為聰明,但不想聰明反被聰明誤,稀里糊涂踏進犯罪的雷區!如果法院判了還錢,你也有錢,可要留點神!
今年1月14日,北京海淀區法院當庭宣判:候某、虎某犯取代考試罪,處拘役1個月。替考,多大點小事兒,當初這兩個人怎么也沒想到這竟然是犯罪。
我因為樂于助人,曾經看一個同學怎么也考不過,替他考過了。現在可不敢了。一位是槍手、一位是雇主。原來虎某參加考研,感覺自己心里沒底,就通過他人找到槍手學霸候某,并答應事后重金感謝。沒想到候某一進考場就被監考人員逮個正著。
當天就被公安機關抓獲。虎某得知后驚出一身冷汗,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再三思量后決定自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提醒:去年11月1日刑法中增加了考試作弊的犯罪。這不,候某和虎某成了以身示范的第一例,結果是害人害已啊!
校車、客車超員、超速是犯罪!超速、超速、超速,看清楚了啊,不是撞車,超速就犯罪。以前駕車超員、超速,如果沒出嚴重的交通事故,不會和犯罪扯上關系。
以前知道醉駕是危險駕駛罪。但是您知道嗎?從去年11月1號開始,開校車或客車,嚴重超速或超員也是犯罪,并且判刑的不僅是司機,如果車輛的管理者和所有人負有直接責任,也要一起定罪判刑。
提醒: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事業的朋友們,千萬別一不留神走上犯罪道路啊!
楊某是個體經營者,想多賺錢,在增加份量上動了點腦筋:把好好的豬肉變成注水豬肉,增加的份量就能變成口袋里的真金白銀,他為自己的聰明興奮得睡不著。于是一發不可收拾,先后買出去50萬斤注水豬肉。 讓他沒想到的是,注水肉還給他換來15年的牢獄之災。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楊某有期徒刑15年,罰金280萬元。
提醒:多少真金白銀也換不來自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經商的朋友們,依法經營方能家業都興旺!
拖欠工資也能坐牢,這老板還敢干嗎!
發生勞資糾紛不奇怪,但這位老板因為拖欠工資被判刑1年3個月,實在是糊涂得可以!
方某開了個服裝加工廠,先后聘用17名工人。工廠開辦一年多,因經營不善,拖欠員工工資近7萬元。后來方某竟然躲起來,將手機關掉玩起“失蹤”。工人們無法拿到工資,向勞動局投訴,勞動局給方某下達了《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支付工資,方某到期仍不支付。方某惡意欠薪,結果是判了刑、罰金2萬,工資還要照付。
提醒: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其實有些事有正常的解決程序,也有正常的解決辦法,可有人認為上訪能解決一切。這不,徐某因為不該上訪的事,到了不該去的地兒上訪,犯了罪。
徐某的丈夫是某集團員工,派遣到國外工作期間患病,回國醫治一年后死亡。徐某對丈夫單位的善后處理不滿,多次去北京天安門上訪,被北京市公安機關查處并訓誡1次。后來善后處理問題與單位達成協議,徐某在協議上簽了字,領了補償款。
事后,徐某又反悔,多次到天安門、中南海等非信訪接待場所上訪,公安機關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但徐某仍不悔改,又到天安門非正常上訪,最終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
去年9月,瀏陽有四人因為在微信朋友圈轉發“有犯罪團伙來瀏陽抓兒童、挖器官”的謠言被拘留罰款。幸虧事情發生在去年11月1日之前,否則,就不是拘留罰款,是犯罪判刑。
提醒:刑法修改后,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那都是犯罪。
從前看過這么個新聞:九零后潑辣女,護夫心切腳踹民警襠部致傷被抓。 這個潑辣女子,在交警查處丈夫酒駕時,踹了警察一腳,犯了妨礙公務罪。因為踹的是警察,并且是在執行公務的警察。
提醒:如果對警察的處罰不滿意,可以按程序維權,千萬不要暴力襲警。一時沖動,換來坐班房,實在是糊涂得很。尤其是刑法修改后,暴力襲擊正在執行公務的警察,按妨礙公務罪從重處罰,最高可判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