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義烏市公安局通過競爭上崗,新提拔任命105名中層干部。日前,該市紀委駐公安局紀檢組針對這一情況,專門印發一份《義烏市公安局人民警察“一家兩制”情況報告表》,要求他們進行填報,近親屬是否從事經營活動或就職于非國有單位情況是填報的重點內容。目前,這批干部均已完成填報工作。
今年4月,為切實規范黨員、國家公職人員公權力行使,促進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義烏市委出臺下發《關于規范黨員及國家公職人員“一家兩制”管理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了體現教育在先,不搞不教而誅,該市專門規定,《辦法》從下月1日起試行。但當地不少單位已經按照新規規范用權行為。
“一家兩制”并不是新問題,一些公職人員認為有了權力就理應為自己、為身邊人謀取更多利益。比如,一個家庭中,一人在機關手握公權,妻子兒女等人開公司辦企業,進行利益輸送。近年來,不少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均與此有關。義烏市出臺《辦法》正是為了通過對“一家兩制”現象的管理,斬斷利益輸送的“臍帶”。這也是對領導干部“一家兩制”管理的延伸和深化。
義烏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一家兩制”進行嚴格管理,既是黨紀嚴于國法的體現,也有助于黨員干部遇到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時,形成正面的價值判斷,防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謀取私利,做到嚴格自律。《辦法》下發后未立即施行,為廣大黨員及國家公職人員學習領悟并按照規定要求進行自我整改留出了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