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人社部勞動關系司公布了全國31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以及廣東省深圳市,共32個統計單位的月最低工資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全國各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按省份排名來看,部分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的只有上海和深圳兩市,最低工資標準中(第一檔),最高的前5個省份是上海、天津、廣東、北京、浙江,分別為2190元、1950元、1895元、1890元、1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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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社部數據,最低工資標準墊底的省份為青海,其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70元,而比青海稍高的則是湖南,為1390元,兩個省份均未突破1400元的“關口”。
全國各地區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從小時最低工資看,北京市自2016年9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將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至21元,為全國最高。海南省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為1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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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近年來,我國最低工資標準穩步提高。根據人社部數據,2011年到2015年,全國分別有25個、25個、27個、19個、27個地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國家《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但今年調整的省份數明顯少于往年。
從公布的各地區最低工資的執行時間看,今年僅有上海、天津、北京、江蘇、山東、河北、遼寧、重慶、海南9個地方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執行時間最早的是重慶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就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而青海省目前仍然執行的是2014年的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1270元,為全國最低。
此外,有的省份還明確提出凍結最低工資標準的增長。《廣東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2016-2018年)》中明確規定,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2016年、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暫按2015年5月發布的標準執行,并適當降低最低工資標準增幅,原則上不超過當地同期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