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是酒駕的“嚴打期”,據說交警蜀黍們最近是早晚電話、短信、微信不斷,問蜀黍哪天查酒駕,哪里有行動,幾點開始查?為了不再讓蜀黍們反復被騷擾,今天,@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布 正式發布了查酒駕時間表。想要春節期間小酌一杯后開車上路的親們收好啦!
官方給出的權威查酒駕時間表是:
每天
每天
每天
不分初一或十五
而且,交警蜀黍還表示:“你們一散場,我們就出場”,“今晚我們在各大路口等你呦~”
看到這個權威回應,是不是瞬間覺得
如果你對酒后駕車仍然心存僥幸的話,請一定把下面這些讀完,說不定,你知道的那些逃避查酒駕的方法,全是假的!
誤區一: 酒量大 喝一點不會影響
有的駕駛員存在僥幸心理,覺得自己酒量好,少喝點或是喝完休息一會兒再駕車上路,沒有大問題。
其實酒量的好壞,與血液酒精濃度沒有必然關系。法律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為飲酒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酒駕的認定標準和酒量大小沒有任何關系,酒量大的人飲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達到酒駕標準。根據酒量來判定是否酒駕,這是毫無科學依據的。
誤區二:酒后挪車不算酒駕
汽車發動并發生位移,駕駛員即處于駕駛行為當中。駕駛員飲酒后駕駛車輛即使車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上已經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此種情況下,極易發生危險事故,對周圍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脅。
故而對于該類行為,都以危險駕駛罪加以懲處。提醒司機朋友們不要心存僥幸鋌而走險,要自覺做到飲酒不開車,開車不飲酒。
誤區三: 小區院內酒駕沒事
也許還有市民認為,只要不在馬路上行駛,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駕,而實際情況并非如此。交警部門提醒,在小區院內、馬路牙上方等馬路以外的地點飲酒駕駛行進,經過測驗調查后若達到酒駕或醉駕標準,交警也會按相關法規條例統一處理。
誤區四:酒后騎摩托車不屬于酒駕
很多朋友認為,酒后駕駛摩托車,不算酒后駕駛,但事實上,二輪、三輪摩托車都屬于機動車,和汽車一樣,酒后駕駛摩托車一樣要受到相應處罰。
△ 2016年6月7日晚,南京鼓樓區一男子喝酒后騎無牌摩托車行駛,突然失控撞上路邊停靠的轎車,隨后又撞上一輛大巴尾部,摩托車被撞的面目全非,男子經搶救無效身亡。
誤區五:搭乘酒駕車輛 出事不用擔責
目前,還有很多人存在理解誤區,乘坐酒駕司機的車輛出了事故,認為應當是酒駕司機的全部責任,同乘人員免責,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在此提醒廣大社會公眾:在自己遠離“酒駕”的同時,不僅要對飲酒后駕車的同伴及時勸阻,更不能為圖方便、顧面子搭乘“酒駕”車輛。
誤區六:隔餐酒、隔夜酒 不屬于酒駕
很多人中午過量飲酒后,下午休息一下夜間開車,或是晚上飲酒當晚沒開車,但次日早上開車,不能認為這樣是沒關系的。因為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還是有可能構成飲酒駕駛或醉駕,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誤區七:酒后多喝水 能稀釋酒精含量
有些酒駕司機,看到有交警,會趕緊喝水、抽煙,想讓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來。
其實這種做法是沒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檢測儀,檢測的其實是來自肺部的氣體,而不僅僅是口腔里的,這也是為什么交警要讓受測者至少吹氣兩到三秒的原因。
肺部的氣體,不會因為喝幾口水就能沖淡,而且喝完酒之后,酒精是一個逐漸代謝的過程,這個過程長達十多個小時,體內酒精含量也呈從低到高再逐漸降低的趨勢,所以,司機喝水不但無法沖淡酒精含量,反而會使酒精含量上升。
謹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