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長盧智:在傅明生家里一樓樓梯口那里,發現一個60出頭的老頭。他手里拿著一把水果刀,滿臉是血,衣服褲子鞋子都是血。我們三個民警撲上去把他按到地上,成功奪掉他的刀。
△ 視頻:法治在線——廣西陸川退休法官遇害案調查
2017年1月26日下午(農歷臘月二十九),廣西陸川縣退休法官傅明生在他的家中被人持刀殺害,犯罪嫌疑人龍某被警方當場抓獲。龍某是傅明生法官22年前審理的案件的被告。究竟是什么樣的恩怨能夠延續二十多年,讓龍某下此狠手?
退休法官在家中被殺 警方當場抓獲嫌犯
傅明生住在陸川縣沙坡鎮的沙坡街上,沙坡派出所距離傅明生家只有不到一百米的距離,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傅明生已經倒在了血泊中。派出所所長盧智立刻封鎖現場,準備上樓去查看情況。
派出所所長盧智:在傅明生家里一樓樓梯口那里,發現一個60出頭的老頭。他手里拿著一把水果刀,滿臉是血,衣服褲子鞋子都是血。我們三個民警撲上去把他按到地上,成功奪掉他的刀。
警方調查顯示,當時,傅明生正在房間的東側上網瀏覽新聞,龍某從西側的門進入,先向最里面走,然后繞到傅明生的身后。龍某左手摟住傅明生的脖子,右手就拿尖刀捅。傅明生還沒有來得及反應,就已經被龍某捅傷倒地。
雖然傅明生被第一時間送到醫院,但因失血過多最終搶救無效死亡。就在民警準備將龍某帶回派出所時,龍某開口說出了他的作案動機。
民警:怎么回事?
犯罪嫌疑人龍某:他判我離婚。
被判離婚不滿 一直欲報復法官
22年前,傅明生任陸川縣人民法院沙坡人民法庭副庭長,當時他負責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案件的原告是女方陳某,被告是陳某的丈夫是龍某。
龍某與陳某育有兩個兒子。1991年3月,他們回到陸川縣沙坡鎮龍某的老家生活,夫妻兩人經常爭吵,龍某甚至出現了家暴的行為。
陳某訴至法院后,法院做出判決,判決陳某與龍某兩人離婚,大兒子被判給女方,小兒子由被告龍某撫養。龍某不服判決,并上訴當時的玉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995年5月29日,玉林中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龍某陳某二人被判決離婚后,原告陳某帶著大兒子離開了被告龍某,并在幾年之后改嫁,與龍某再沒有聯系。龍某則把小兒子放在家中由母親代為照顧,自己去廣西百色市隆林縣打工,以修理摩托車、電動車以及騎車拉客為生。
龍某認為,他與陳某離婚是傅明生造成的,想要報復的年頭22年來從來沒有停止過。
2016年3月,龍某患上胃穿孔,回到陸川縣老家治病。2017年1月25日,也就是案發的前一天,他看到了傅明生。于是第二天,他帶著一把水果刀,去案發地點實施了犯罪行為。
法官正當履職應免受侵害 最高法法官出臺“人身安全保護令”
傅明生在法院工作35年,直到2013年11月退休前,共參與審理案件將近900件。這名恪盡職守好法官的不幸身亡在社會上引發了眾多關注。法官的正當履職怎么成了遭受暴力的理由?痛惜、扼腕、憤慨之余,該如何保障司法人員正常履職的安全?
2017年2月7日,一份名為《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的實施辦法》出臺,它也被稱作法官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的實施辦法》從組織保障、硬件配置、機制建設和配套舉措等方面,強化了對一線司法人員及其近親屬人身權益的保護措施:
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設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與司法人員履職保障相關的事務;
強調嚴格依法懲治違反法庭規則、擾亂法院辦公秩序的行為;
要求切實維護法官及其近親屬的信息安全,對偷窺、偷拍、竊聽、散布法官或其近親屬隱私的行為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官遭侵害并非個例 制度的保護力度在逐步加大
近年來,法官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案件并非個例。
2015年9月9日上午,湖北省十堰中院人民法院四名法官被前來領取勞動關系爭議官司判決文書的胡某刺傷。
2016年2月26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回龍觀法庭法官馬彩云在住所樓下遭到兩名歹徒槍擊,經搶救無效死亡。其中一名歹徒李大山是馬彩云審理的一起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的原告。
2016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從排除阻力干擾、規范考評考核和責任追究、加強人身安全保護、落實職業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而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的實施辦法》,對此進行了細化的規定。
法學專家表示,一樁樁法袍染血的悲劇警示,除了制度性的約束,提高訴訟當事人的理性思維也是保障司法人員執法的關鍵一環。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一些當事人在法律方面不占理,他會覺得司法不公,甚至報復法官。我覺得應該提高訴訟當事人的司法理性,這樣才能夠使案件作出裁判后,當事人的接受度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