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在北京出席證監會新聞發布會時表示,深交所前工作人員、曾任股票發審委兼職委員的馮小樹涉嫌違法買賣股票,證監會決定沒收馮小樹違法所得2.48億元,并頂格處以2.51億元罰款。這是證監會近來開出的又一天價罰單,之前證監會對于操縱多倫股份的鮮言罰沒34.7億元,創下證監會罰沒金額之最。
前發審委員以親屬名義違法炒股獲利數億元
張曉軍透露,中央第七巡視組對證監會開展專項巡視期間,向證監會移交了深交所前工作人員、曾任股票發審委兼職委員馮小樹涉嫌違法買賣股票的相關線索。
經過調查審理,證監會查明,馮小樹先后以岳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名義入股擬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拋售股票獲利巨額利益,其交易金額累計達到2.51億元,獲利金額達2.48億元。
馮小樹堪稱是股票發行領域的“專家”,在深交所先后擔任發行審核部副總監、上市部總監、公司管理部副總監等實權要職。2005年至2007年間擔任中國證監會第七屆和第八屆發審委兼職委員。作為發審委兼職委員,馮小樹也十分“勤奮”。據媒體查閱公開資料,僅2006年、2007年兩年期間,馮小樹參與審核的IPO首發項目就有30余個。
不過,根據證監會發言人張曉軍21日發布的消息,馮小樹是何時入的股,又是入股的哪幾家公司,證監會并未披露。從作案手法來看,就是上市之前突擊入股。這樣入股往往價格非常低,而在中國資本市場,新股上市之后往往會迎來一波大漲,因此這樣的投資可謂是一本萬利。
馮小樹此舉嚴重違法 被處以頂格罰款并終身禁入市場
張曉軍表示,馮小樹作為承擔重要職責的監管干部,知法犯法,以他人名義在公司上市前突擊入股,上市后賣出股票獲取利益,違反了《證券法》關于證券交易所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的相關規定,嚴重擾亂了資本市場管理秩序。
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199條規定做出處罰,該條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為此,證監會決定沒收馮小樹違法所得2.48億元,并頂格處以2.51億元罰款。同時,對馮小樹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這種突擊入股的方式形同利益輸送,這其中是否涉嫌職務犯罪還需要進一步調查。另外,對于相關的上市公司是否涉嫌欺詐發行也有待調查。畢竟,如果走正常渠道可以順利發行上市,相關公司也不必“白送”股份給發審委委員。
正人先正己 證監會將持續加大問責力度
今年以來,證監會頻頻開罰單,劍指違法違規行為。3月30日,證監會對鮮言操縱多倫股份價格一案,正式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5.78億元,并處以5倍罰款28.92億元,總共罰沒34.7億元,成為證監會執法以來最大的罰沒款金額,同時鮮言也被終身市場禁入。
本次對馮小樹的罰款則是針對證監會系統內部的人士。在此之前,2016年4月,證監會對原江蘇證監局潘某因內幕交易,違法持有、買賣股票做出行政處罰。中央紀委駐證監會紀檢組組長王會民表示,證監會將采取多項整改措施,加強對發行上市等重點部門、敏感崗位的監督制約,加強對易尋租、易被圍獵的權力的約束規范。
去年10月,證監會專門召開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大會,證監會主席劉士余也明確表示,針對證券期貨監管系統存在的監管人員及其近親屬違規買賣股票問題,從警示教育大會召開即日起,“只要再發現系統內工作人員及近親屬有違規買賣股票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一律頂格處理,絕不姑息”。
證監會發言人張曉軍21日也強調,證監會將秉持依法、全面、從嚴的監管原則,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對系統干部自身違法行為絕不姑息,依法嚴厲懲處,持續加大問責力度,正人先正己,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堅定維護金融秩序,促進金融業安全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