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2點半左右,義烏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城西街道流下村在翻修文化禮堂老屋時發現了15發底火完好的子彈。
據了解,子彈的發現點是一座老屋,流下村村兩委剛剛不久前將老屋收購過來準備布置成文化禮堂,可正當工作人員在施工時,在兩棟老屋交界處的屋檐下發現了子彈。“當時發現的時候,子彈被裝在紙盒子里,且被瓦片蓋著的,很明顯是戰亂時特地藏著的。”該村村委委員樓忠興告訴記者。經清點,子彈共有15枚,且個頭較大,部分子彈因年代久遠已經發綠發黑,但彈體、底火等均完好無損。考慮到子彈如果受到重擊或其他原因,很可能存在安全隱患,樓忠興等人立即選擇了報警。
接警后,民警對老屋其他角落進行了排查,沒有發現更多子彈。“子彈大概比一根香煙短一些,我查了一下,初步可以判斷是抗戰時期遺留下來的。”民警劉家恒說。為了安全起見,目前15枚子彈已被民警帶回派出所,移交給治安大隊做進一步處理。義烏警方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若發現槍支彈藥,應第一時間聯系警方,切勿私自保存,更不可亂拆亂動,以免發生意外。任何形式的私存槍支彈藥均屬于違法行為,一旦發現將按照刑法規定,根據情節不同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或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