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人社部、財政部印發的《企業年金辦法》將施行。
又要多一筆錢?你小心臟是不是砰砰跳個不停?
先別急!事實上,這筆錢不是馬上就能拿到你手里的。與企業年金作用差不多的職業年金,實施已有幾年時間。它們之間有啥區別?
職業年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如果有你的工資條上有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這一項,這筆錢是暫時到不了你手上的。那么,這筆錢在哪里呢?
職業年金:
實行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采取個人賬戶方式管理;
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職業年金的經辦管理;
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
政府部門加強監管,確保資金安全。
企業年金:
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企業年金的建立,應當確定企業年金受托人,由企業代表委托人與受托人簽訂受托管理合同。一般來說,受托方是銀行或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成立的企業年金理事會。
無論是職業年金還是企業年金,工作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后,都可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或是一次性用于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
對于出國(境)定居人員,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上的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上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工作人員工作單位變動時,
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其個人賬戶上的資金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
新就業單位已建立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原個人賬戶上的資金隨同轉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