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路上,電動車與汽車相撞事故屢見不鮮。在網絡上,電動車與汽車也是一對互相抱怨的「冤家」。電動車抱怨汽車經常霸占非機動車道,汽車則抱怨電動車目無交規、橫沖直撞。

如今馬路上汽車越來越多,路況也越來越復雜。“闖紅燈、搭雨棚、任性逆行、隨性走機動車道,僅憑輕便靈活便“無拘無束”,肆意而為。”電動車已經成為網友吐槽最多的“馬路殺手”。難管理、處罰輕成為了電動車“瘋狂”的“保護傘”
另外,在事故的理賠問題上,很多汽車司機都抱怨稱,自己才是真正的「弱勢群體」。

馬路上,電動車與汽車相撞的事故時有發生在事故的責任認定和理賠問題上有些有不少人都認為電動車一方是“弱勢群體”發生交通事故無論責任多少都理應得到相應的賠償事實真是這樣嗎?
6月13日晚上9點17分許,蘇溪鎮G351與蘇八線交叉口,龐某騎著電動車,后座載著妻子,沿蘇八線自南向北行駛至事發路口,無視前方紅燈,徑直穿過路口,與右側沿G351自東向西正常綠燈行駛的出租車相撞。

龐某駕駛的電動車當場被撞出幾米遠,二人滾落在地,地上全是被撞碎的電動車零部件。
蘇溪大隊民警接警后趕到現場,電動車事故方人員因受傷已被送往醫院,出租車駕駛人以及乘客還在現場。民警詢問事故發生情況時,出租車駕駛人稱自己是綠燈正常行駛,不知道對方是否闖紅燈。
勘查完事故現場,民警趕回單位查看事故監控,發現電動車駕駛人確實存在闖紅燈的行為,且駛入機動車道。次日上午,民警趕到醫院,給事故雙方開具了事故責任認定書,電動車駕駛人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出租車駕駛人無責任。

出租車行進方向為綠燈,電動車行進方向為紅燈。
也就是說,電動車駕駛人龐某不但要承擔自己和妻子的醫藥費,還要承擔出租車一方的車輛維修費用。
針對民警的定責,龐某的子女表示有異議,他們認為,出租車撞了人,就該承擔責任。
民警:電動車闖紅燈、違規載人、違規駛入機動車道,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龐某子女:那出租車呢
民警:出租車是沒責任的,正常綠燈行駛。
龐某子女:那正常行駛,兩個人現在被撞成這樣子,他就......
民警:那人家正常行駛,你們這邊為什么要闖紅燈呢?如果你是綠燈再出去,是不會發生這次事故的,你這邊闖紅燈就是你這邊全責。
龐某子女:那你要定的呀
民警:我定了呀,闖紅燈全責,有監控可以看的,我剛剛也給他看過了,你有異議可以再看一遍,到底是紅燈還是綠燈,我可以等,沒關系的。
龐某子女:那出租車他畢竟撞到人了呀
民警:畢竟撞到人了?人家為什么就一定要承擔責任呢,人家是正常行駛,你們是闖紅燈呀(出示監控)。

然而龐某依舊不愿意在認定書上簽字,
并反問民警:我不簽,他這樣子責任都不負?
民警:為什么要負責任?你法律依據拿出來。
龐某子女:速度開這么快,他......
民警:那你為什么要闖紅燈呢?
龐某子女:不管怎么樣他都是撞到人了呀。
民警:不是說撞到人了就要承擔責任的,交警處理事故只根據事故原因來認定雙方責任,這個事故原因清楚,有監控為證。
在民警反復細致地說明后,龐某最終在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義烏交警提醒
部分電動車駕駛人應提高自己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畢竟發生事故時電動車是比較容易受傷的一方,也就是所謂的“弱勢群體”,但如果是自己的責任造成了事故,自己所受的傷害和造成的經濟損失都要由自己承擔。
不論是汽車還是電動車,都是道路交通的參與者,都要遵守交通法規,承擔同樣的社會責任。
在義烏交警在線上,網友對此多持肯定態度:
一一把自己的性命交給別人就是對自己不負責任 以后不存在弱勢群體了 只存在過錯方和違法方 為定責的義烏交警點贊
一一非常正確,闖紅燈必定要負全責,不管你是誰,交通法則人人遵守
一一交警部門處理事故應該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維護法律的尊嚴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交通規則不僅僅只是針對機動車駕駛人,同樣也針對非機動車和行人。我交警的正確執法態度點贊,同時也感謝為維護義烏交通秩序而辛苦工作的警察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