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黃婷婷)近日,我市300多所托幼機構的園(所)長參加了在市婦幼保健院舉行的衛生保健培訓。市衛生局、教育局負責人就我市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提出了要求。園(所)長們還學習了托幼機構食品衛生和有關法規,以及《浙江省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及合格標準。
據了解,我市共有托幼機構300多所,遍及城鄉。2006年12月,在對全市托幼機構的年終檢查中發現,雖然我市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比往年有所進步,都制定了相應的衛生保健制度,指定園領導專人分管衛生保健工作,并有計劃、措施和總結,但仍然存在衛生保健不健全或執行不力、衛生保健設施不齊全、營養和膳食不合理、安全防護工作不到位、衛生消毒工作不落實等問題。因此,在2007年我市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任務及指標中,要求托幼機構的衛生保健工作不僅要根據相關的規定展開,還要設立保健室、隔離室,接收200名幼兒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還要設專職保健醫(護)師(士)1名。托幼機構的保健人員要按時參加衛生保健工作例會、積極開展衛生保健工作和參加各類衛生保健培訓,提高專業水平。同時,托幼機構要健全各項制度,合理搭配兒童的營養膳食,做好各項健康檢查工作,已及消毒隔離、防病、安全防護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