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在招生結束后,招生結果,包括學生姓名、出生年月、家長姓名、戶籍關系、家庭地址等都在教育信息網上公布。今年秋季開始,這一政策將在全省各地陸續執行。
今年開始,浙江全面推行義務教育中小學“陽光招生”。教育行政部門將根據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分布狀況合理劃分學區,科學合理確定和調整公辦學校就近招生的范圍和人數。每年招生前,各地應把學區劃分、入學資格、報名材料、報名時間、咨詢電話等信息通過當地電視、廣播、報紙和教育信息網等媒體向社會公布,同時公布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
據悉,浙江今后將通過加大財政投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高中招生中,有一部分優質高中的招生名額是直接分配到區域內全體初中學校的,今后將提高這一比例;積極扶持民辦教育發展,幫助民辦學校辦出特色和水平。
昨天,義烏市教育局工作人員介紹,這些年,義烏花大力氣規范擇校生招生管理。2009年開始,義烏在招收借讀生時,按照“父母在義烏城區經商、辦廠、工作的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學區內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租房協議,外縣市在義烏經商、辦廠、工作的,夫婦雙方浙江省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條件進行分類錄取。
去年秋季,義烏就對外公布了稠州中學、繡湖中學、賓王中學以及20所小學的擇校生名單。為了避免因公布電話號碼、家庭住址帶來不便,去年只公布了學生、出生年月和家長姓名,但義烏市教育局對每個學生的具體情況都進行了核查和詳細登記。
義烏今年秋季擇校生的招生具體方案正在制定中,將在5月出臺,屆時將結合省教育廳的要求,會有一些新措施出臺,義烏也將更進一步公開擇校生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