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通知決定,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對我國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據了解,物流企業是指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服務的專業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是指倉儲設施占地面積在6000平方米以上,且儲存糧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化肥、農藥、種子、飼料等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煤炭、焦炭、礦砂、非金屬礦產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膠、紙漿及紙制品、鋼材、水泥、有色金屬、建材、塑料、紡織原料等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食品、飲料、藥品、醫療器械、機電產品、文體用品、出版物等工業制成品的倉儲設施。通知中所指的倉儲設施用地,包括倉庫庫區內的各類倉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貨場、曬場(堆場)、罩棚等儲存設施和鐵路專用線、碼頭、道路、裝卸搬運區域等物流作業配套設施的用地。
作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發市場所在地和國內快遞物流業最發達的10座城市之一,此次城鎮土地使用稅計征新政會對義烏的物流企業產生怎樣的影響?義烏市交通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共有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40萬平方米左右。得知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出臺了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新政策后,趙曉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以前公司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繳納標準為6元/平方米·年,每年共需繳納240萬元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如果按照減免后的計征標準計算,今后每年只需繳納120萬元,僅此一項公司每年可少繳120萬元的稅費。
業內人士表示,隨著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不斷推進,義烏物流市場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而此次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出臺,可讓義烏的物流企業輕松上陣,從而更好地為義烏提供更快捷的物流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