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網消息(記者 趙家新 通訊員 王火青)準兒媳提出分手,七旬老人多次往返武昌漢口,同婚紗店協商無法討回定金。
“兒子的婚約被女方取消了,預定的酒店及其他都辦理了退費,可就是婚紗拍攝費遲遲無法退款。”昨日,武昌七旬老人王某說,兒子原訂今年6月舉行婚禮,去年12月在武昌預訂的酒宴,在江漢路步行街預定的婚紗照,沒想到,半個月前,女方提出分手。
老人傷心之余,只好再次四處奔走,幫兒子取消預訂的酒宴。但他們為兒子辦理婚紗拍攝退費時,店方卻要扣除30%違約金。
婚紗店負責人張女士說,很多拍攝婚紗攝影的情侶交付了拍攝款后,再到其他婚紗店砍價而單方面毀約,為了避免顧客毀約帶來損失,他們會在合同中有扣除違約金的約定。經統一工商所工作人員勸說,婚紗店負責人張女士同意,從2788元婚紗拍攝費中扣除定金100元,其余款項全額退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