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仇兆燕)衣服洗壞了也不按衣服價格賠償,掛著“干洗”的招牌實際卻用“水洗”……這些在街頭小洗衣店時有發生的事情,將被明令禁止。昨日,商務部正式對外頒布了《洗染業管理辦法》,該辦法將于7月1日正式實施。
開啟式干洗機遭淘汰
該辦法中的洗染,是指從事衣物洗滌、熨燙、染色、織補以及皮革制品和裘皮服裝的清洗、保養等服務的經營行為。《辦法》指出要逐步淘汰開啟式干洗機。現有洗染店使用開啟式干洗機的,必須進行改裝,增加壓縮機制冷回收系統,強制回收干洗溶劑;使用開啟式石油衍生溶劑干洗機和烘干機的,還須配備防火、防爆的安全裝置。
而據記者了解,一臺全封閉式干洗機要十多萬元,一臺開啟式的才一兩萬元。這意味著7月后,小投入、小本經營的“夫妻店”洗衣市場份額將進一步萎縮,相當一部分小洗衣店將被淘汰。
可書面約定保值額
過去,如果送洗的衣服被損壞,洗衣店都是根據洗染費用的倍數為計價基礎進行賠償,例如一件衣服的購買價為2000元,洗染費為20元,如因洗染質量問題造成衣物損壞,洗衣店最高只賠償洗染費的20倍,即400元。賠償額與衣服購買價的巨大反差,往往成為不少洗衣糾紛中的引爆點。
而《辦法》中明確經營者可以根據消費者意愿實行保值清洗,即由經營者和消費者協商一致做出書面清洗約定,約定清洗費用、保值額和服務內容。
對實行保值清洗的衣物,因經營者責任造成損壞、丟失的,或者清洗后直接影響衣物原有質量而無法恢復的,經營者應當根據與消費者約定的保值額予以賠償。
因經營者責任,洗染后的衣物未能達到洗染質量要求或不符合與消費者事先約定要求的,或者造成衣物損壞、丟失的,經營者應當根據不同情況給予重新加工、退還洗染費或者賠償損失。
而未來,商務主管部門還將引導和支持成立洗染質量鑒定委員會,開展洗染質量鑒定工作;引導相關行業組織制定洗染行業消費糾紛爭議的解決辦法,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干洗”變“水洗”屬欺詐
在很多小洗衣店,都掛著“干洗”的招牌,但是很多小洗衣店往往說自己的洗衣與收衣服不在一個地方,消費者根本無法了解真實的洗衣方式,而許多“干洗”實際上是“水洗”,店家以此節省成本。辦法中將這些做法明確列入欺詐行為,將予以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