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方時空》視頻:《湖南一村民被拘傳后失蹤十年至今》
林大吉是湖南平江縣三墩鄉仁里村的村民。2005年8月9日,林大吉在家中被長沙縣公安局暮云派出所的3名民警帶走。轉眼10年過去了,林大吉一直杳無音訊,生死不明。
事件回放
十年前被帶走 警方稱其在當晚已逃脫
據林大吉的姐姐描述,當時民警告知林大吉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但是并沒有出具拘留證。此前,林大吉曾經在長沙縣介紹他人購買了兩輛盜竊而來的摩托車。在林大吉被帶走的第二天,暮云派出所的民警來到了他的家里,告訴他的姐姐,林大吉在8月9日被帶走的當晚,從派出所里戴著手銬逃走了。
林大吉的親屬發現,偵查材料邏輯錯亂、互相矛盾,他們開始懷疑,某些真相很可能被掩蓋了。近日,有媒體在梳理這些的官方材料后也發現,林大吉生死之謎的背后確實有許多疑點,難以自圓其說。
兩份材料記錄兩個被抓時間 相差5個多月
林大吉所在的三墩鄉仁里村村民委員會曾出具一份證明。證明稱,2005年8月9日,暮云派出所來3人(2男1女),將林大吉抓捕帶走。而且,現場有目擊者證明,林大吉確實是2005年8月9日被長沙縣公安局暮云派出所帶走的,至今他仍未返回戶籍所在地。
而媒體調查獲取到的“在逃人員信息表”則顯示,在事發之后的3年,2008年7月30日,林大吉才被列入在逃人員的名單。信息表里寫的是:“2004年至2005年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林大吉介紹他人購買盜竊來的摩托車兩臺,案發后逃跑”;逃跑日期為“2005年2月25日”;在逃類型為“刑拘在逃”。
對照一下日期,此前派出所的證明是,林大吉在2005年8月9日才被警方抓捕;這份證明則顯示的是,被抓捕前5個多月,他就已經被刑拘而且逃跑了。
媒體質疑
被抓近3年后才出具拘留證?
這是長沙縣公安局對林大吉簽發的一份拘留證,拘留證上附有長沙縣公安局印章和局長印章,落款顯示出具時間為:2008年7月30日,也就是媒體所稱林大吉被列入在逃人員名單的同一天。而此時,距離林大吉2005年8月9日被長沙縣警方帶走已經過去了將近3年。
同時可以印證時間的另外一起事件是,此后的第二年,也就是2009年,因林大吉4年沒有任何消息,林妻向法院起訴離婚。
《取保候審決定書》為何不完整?
媒體的這篇報道還刊發了上圖這樣一份《取保候審決定書》,正文所顯示的時間是2011年12月。
媒體報道稱,長沙縣公安局當時忽然主動對還在追逃中的犯罪嫌疑人林大吉做出了取保候審的決定。林大吉的親屬收到的這份取保決定書里說:“我局正在偵查的隱瞞掩飾犯罪所得案,因犯罪嫌疑人林大吉能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情節輕微,決定對其取保候審,期限從2011年12月10日起算。”
但是,這份決定書上的保證人簽名和保證金一欄均為空白。
法院已宣告林大吉死亡 為何警方表示仍會追逃?
另外,媒體報道還引用了平江法院宣告林大吉死亡的判決書。由于圖中沒有相關公章和落款,目前真偽難辨。
從內容來看,由于有“2014年8月7日在《人民法院報》發出尋找林大吉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限為一年,現已屆滿”的表述,可以推斷這份判決書的時間應該是今年8月之后。
這份材料以法院的口吻認為,根據林大吉所在的村委會和當地公安機關的書面證明,林已“下落不明滿四年”,經利害關系人林大吉的父親林巧興的申請,法院宣告林大吉死亡。
但是,今年9月29日,林大吉的姐姐林國平前往暮云派出所時,得到派出所的回應是:“已經知道法院宣告死亡了,但人沒抓到,肯定是要追逃的。”
警方回應
警方:針對報道有四點情況說明
就在媒體這篇報道刊發幾個小時之后,報道中所提的長沙縣公安局就在其官方網站發出了《關于澎湃新聞報道林大吉失蹤一事的情況說明》。這份《情況說明》包括四點“情況說明”和三點“目前已開展工作情況”的說明。
1.針對林還沒有被警方抓捕,就已經刑拘在逃5個月了的問題。
警方回應稱:由于該案中,同案人員供述林大吉在2005年2月份銷贓過摩托車,故我局在上網追逃時在《在逃人員登記信息表上》將其逃跑日期載明為2005年2月25日,作為其負案在逃日期。
2.針對逃跑3年多而且還在逃的林大吉,在2008年7月30日突然又被決定執行拘留并送看守所羈押;而且就在同一天,他又被“追逃”了:其在逃信息被錄入湖南省和公安部的在逃人員信息登記庫的問題。
警方回應稱:登記有兩次。2005年4月29日我局以林大吉涉嫌盜竊、銷贓犯罪嫌疑對其進行網上追逃(在逃編號T4301216012005070050)。之后,按照公安部對原上網追逃對象信息進行清理規范的要求,2008年7月30日,我局對犯罪嫌疑人林大吉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批準刑事拘留并網上追逃(在逃編號T4301216019992008070097),因此,將其信息錄入全國在逃人員數據庫,其實際一直未到案,至今在逃。
3.關于2011年12月,仍然“在逃”的林大吉忽然又被警方主動取保候審了,而且是在沒有保證人和保證金的情況下取保的問題。
警方回應稱:2011年5月26日至12月15日,公安部組織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為期約7個月的追緝網上在逃人員的“清網行動”,為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合下發了有關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爭取從輕處理的通告。我局根據通告精神,為打消在逃人員林大吉及家屬顧慮,上門規勸其投案自首,并將對林大吉的《取保候審決定書》,送達給家屬,以敦促其早日歸案。
4.關于法院宣告林大吉死亡一個多月后,林的姐姐前往當地派出所,被告知“已經知道法院宣告死亡,但人沒抓到,肯定還是要追逃的”問題。
警方回應稱:林大吉已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平江縣人民法院宣告林大吉死亡,只是確立了相關民事法律關系,不影響公安機關對刑事案件繼續偵查。
警方:目前仍有三項工作已經開展
除了以上這四點情況說明之外,長沙縣警方也對目前已經開展的工作情況作了說明,包括:
1.組織人員到平江縣三墩鄉等地進行調查,進一步收集有關林大吉在逃行蹤線索;
2.已采集林大吉直系親屬血樣入庫,在全國在押人員數據庫和公安部相關信息系統庫進行DNA檢索比對;
3.進一步采取有關偵查措施,對林大吉繼續追逃。
事件追蹤
媒體再發疑問:林大吉怎么失蹤的?
就在長沙警方對媒體的相關報道作出回應之后,刊發這篇報道的媒體也作出相應回應,提出六個疑點反問長沙縣警方,這些問題是:
1.如何認定逃跑日期為2005年2月25日?
2.首次對林大吉追逃時是否辦理拘留證?
3.將林大吉從家中帶走時是拘傳還是拘留?
4.是否處理林大吉脫逃時的瀆職人員?
5.林大吉在兩次追逃期間處于什么狀態?
6.如何對未投案自首的人取保候審?
調查展開 期待揭開林大吉失蹤之謎
目前,當地已經對此事展開了調查,央視記者也已經趕到了當地,并展開相關采訪,未來幾天將會帶來詳細的報道。
林大吉本人究竟去了哪里?這起案件的背后還有什么?央視新聞會持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