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寶如今已經成為了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必備品之一,春運即將拉開序幕,人們出行途中自然也離不開充電寶的“陪伴”。然而就在1月5日,在昆明長水機場安檢處,一名女性旅客攜帶的充電寶卻發生了爆炸。
△旅客強拆充電寶 結果自燃爆炸
旅客不顧安檢人員勸阻 強拆“三無”充電寶引發爆炸
據了解,1月5日中午,一名女性旅客在通過昆明長水機場國內安檢通道時,被安檢人員查出攜帶了一個無標識的充電寶。
安檢人員在向其解釋民航安檢相關規定,告知此類充電寶存在安全風險禁止攜帶乘機后,該旅客及同行人員不聽勸阻,執意要將充電寶拆開查看容量標識。在打開后蓋的過程中,充電寶發生了燃燒和爆炸。
幸而現場安檢人員立即采取措施,使用通道內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并未造成人員受傷和財產損失。隨后,該旅客被移交公安機關作進一步審查處理。
△因“強拆”發生自燃爆炸的“三無”充電寶
坐飛機帶充電寶 必須遵守民航局規定
工作人員介紹,充電寶基本都是由鋰電池組成的,而鋰離子在與空氣接觸或遇水后都有可能發生自燃甚至爆炸。一些不符合民航規定的充電寶帶上飛機,一旦發生自燃,后果非常嚴重。
因此民航局對坐飛機帶充電寶有嚴格的規定:坐飛機充電寶必須隨身攜帶,而且額定量必須在限定范圍之內。
《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
①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時,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不能托運。
②充電寶額定能量≤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準
③100Wh<額定能量≤160Wh經航空公司批準后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
④額定能量>160Wh嚴禁攜帶
⑤未標明額定能量,也不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嚴禁攜帶。
⑥在飛機飛行過程中,禁止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
⑦對于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充電寶為啥不能托運?
民航局解釋,如果將充電寶放入行李中托運,行李在狹小貨艙內容易受到擠壓碰撞、或者出現充電寶與行李中的鑰匙等金屬物件接觸導致短路等的情況,都可能會引發自燃,危及航班安全。
實驗一:充電寶在狹小空間內遭受擠壓碰撞
記者在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安全實驗室模擬了充電寶在狹小空間被擠壓碰撞后,可能出現的危險情況。
實驗操作人員用一個9.1公斤的鐵塊,從61厘米處跌落砸到充電寶上,模擬電池被受到擠壓后的安全性。實驗參考鋰離子電池強制性國家標準GB31241中重物沖擊的試驗方法設計,主要模擬充電寶在運輸過程中過受到外部重物撞擊后可能會發生的危險情況。
實驗結果:存在受撞擊后起火的可能性
記者隨機準備好了三個同一品牌的充電寶,實驗結果顯示,在經過撞擊后,第一個充電寶,被撞擊后起了一股黑煙,但并沒有著火;第二個充電寶被重物撞擊后,沒有反應;第三個充電寶被硬物砸中后冒煙著起了大火。
實驗二:充電寶與行李中金屬物件接觸
據專家介紹,充電寶主要是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電池芯,另一部分是充放電管理和升降壓保護電路。如果電池保護電路因為故障而失效的話,鑰匙金屬的零部件接觸到它的接口會造成整個電磁芯的外部短路,從而造成起火等故障。
靜電、潮濕、磕碰都有可能導致充電寶保護電路失效,而保護電路是否失效普通人在日常使用中很難判斷。
實驗結果:電池短路后瞬間自然
工作人員將模擬充電寶保護電路失效后,接觸到其它金屬進而導致短路的情況。將電池短路后溫度瞬間升高,從而引燃了充電寶的外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