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個微博名為“彎彎_2016”的女網友連發多條微博,通過上傳監控視頻,講述了自己在北京一家酒店內遭受陌生男子劫持的經歷。由于拖拽撕扯就發生在酒店走廊里,而且是在多人圍觀之下,事件迅速引發了公眾的高度關注。
新聞鏈接>>女子酒店遭襲,為何會引發“超級關注”?
央視記者獨家采訪彎彎
網友的猜測讓她很受傷
6日深夜,央視記者在杭州獨家采訪了在北京某酒店遇襲的彎彎女士。她表示,幾天來,受事件影響她一直沒有休息好,怕家人擔心也沒敢和家人提起此事。
擔心自己的影像曝光后會受到更多的議論,彎彎謝絕了央視記者視頻采訪的要求。陪同彎彎的朋友對記者說“有網友看彎彎在視頻中穿了一件粉色的大衣,認為她打扮得太過時髦,由此還引發了對她身份的猜想,這讓彎彎很受傷”。
回應酒店的聲明:“完全是隔靴搔癢”
彎彎女士說,截至昨晚(6日)8點,酒店方并沒有給她任何答復。對于酒店的聲明她表示,“完全是隔靴搔癢”,沒有說到重點。
△視頻:昨天下午三點多鐘,在事發的望京798和頤酒店二樓會議室,酒店方召開了新聞發布會,表示酒店存在安保管理等問題,并表示道歉。但發布會僅僅進行了不到4分鐘,酒店負責人便轉身離開,央視記者一路追問。
她表示,酒店方與她的幾次溝通均是在4月5日微博大量轉發引起關注后,分別在凌晨兩點、早上七點給她致電,“并且完全沒有顧及到”她受到傷害后的個人感受,只是希望能夠消除微博對酒店的影響。
關于監控視頻的問題,彎彎回應,上傳到微博的視頻已經非常清楚,沒必要再做解釋。
針對網友對其個人情況的猜測,彎彎希望大家把關注點轉移到對事件的處理和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上。
彎彎:“不想要酒店一分錢”
在采訪中,彎彎一直強調一點,當時入住這家酒店是因為相信這個品牌,所以發生此事難以接受,對酒店處理方式更是“失望”。
彎彎說,她不想要一分錢,只是希望能夠維護自己的權益,并通過自己的經歷,讓酒店足夠重視。目前還是最關心處理結果,希望酒店制定相關應急預案,避免更多人受傷害。未來,她不排除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央視記者重返現場 還原事件過程
6日下午,央視新聞頻道《法治在線》欄目記者來到涉事的望京798和頤酒店。按照監控視頻顯示事發地點逐一進行探訪。
視頻監控顯示,當事人彎彎與男子整個撕扯過程持續了三分多鐘,當天晚上,這名男子一直試圖將當事人彎彎往安全出口拉扯。
記者探訪時,在安全出口的門不能打開。但是在事發當天晚上,這扇門是可以打開的。
望京798和頤酒店位于北京市東北四環外的朝陽區酒仙橋北路,就在798藝術區北側。這里距離機場較近,這也是當事人彎彎透露自己選擇這家酒店的原因。
酒店官網資料顯示,和頤酒店是如家酒店集團旗下高端商務酒店。涉事的望京798和頤酒店酒店是一家三星級酒店。
但是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上,將“和頤”作為搜索關鍵字,搜索結果里并沒有望京798和頤酒店。經過核實,涉事酒店對應的工商登記名稱為北京頤泰商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據了解,這家酒店的營業時間已有四年,共有200多間客房。酒店的電梯除二樓餐廳等公共區域外,只有住店的客人憑房卡刷卡才可以到達相應的樓層。
事人彎彎在自己發布的微博中曾直指“酒店在派出所有賣淫案底,房間門縫里也有各種小卡片。”
記者在實地探訪中發現,酒店多個樓層均有色情卡片存在。現在依然能找到這樣的卡片。
酒店應如何保障消費者安全?
專家:酒店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案發時的諸多情節、酒店方該承擔怎樣的責任,期待警方和相關部門的進一步調查。拋開這起事件本身來說,客人付錢入住酒店,就形成了一個消費關系,對于消費者的安全,酒店應該如何保障?
北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會常務副會長邱寶昌介紹,關于酒店對消費者的保障問題,在多部法律里都有涉及。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規定,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專家:不能因為不知道關系而不采取行動”
這些法律如何應用到實際中呢?在消費者的安全受到威脅的時候,賓館需要采取怎樣的措施,才是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呢?
邱寶昌表示,遇到這種情況酒店需要制止報警,但是如果是不可抗力,比如地震,酒店方就沒有責任。邱寶昌分析,在現實中,酒店管理人員存在并不知曉沖突雙方關系的可能,那么,這對酒店履行安全保障的義務有什么影響呢?酒店管理人員可以據此不履行安全保障的義務嗎?
邱寶昌表示“不行,不能因為不知道關系而不采取行動”。如果酒店沒有履行好安全保障的義務,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查協商不行的話可以繼續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