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的劉先生遇到了一件令人頭疼的事兒,老母親聽信朋友介紹,將房產“抵押”給了一家公司,然后將抵押款交給了一個人理財。老母親原本是想理財結束拿回本息,再拿本金贖回房本。沒承想,理財的人一個子兒不給,而抵押出去的房子也被過戶了。如今,買了這處房子的人催促老人搬家,甚至把家具搬了出去,剛剛得知消息的劉先生一家人心急如焚!
△老人97平方米的屋子里一片狼藉,家具胡亂堆放著。
事件詳情
承諾3個月有近20萬利息
劉先生的母親住在北京市豐臺區世界公園附近的一個小區,這是老人的養老房。前些日子,經一位朋友介紹,老人動了理財的念頭。老人需要將房產抵押給一家公司,抵押的過程會進行公證。由此,老人將得到150萬元抵押款,隨后,再將這筆錢轉交給一個負責理財的人。這樣,老人每個月會得到幾萬元的利息,三個月后,老人便可以連本帶息都拿回來。接下來,便可以用本金贖回房本。如此估算,3個月下來,老人不但沒有損失,還可以拿到將近20萬元的利息。
于是,老人便將房產進行了抵押,但是她沒有將這件事和家人說起。
房子被人低價過了戶
然而,當老人將150萬元房屋抵押款交給負責理財的人之后,說好的每月利息一分沒有,如今本金也拿不回來了。而抵押出去的房子也因為還不上錢,被抵押的公司過了戶。這幾天,突然有人來到家里,不但將屋里的家具搬了出去,還要求劉先生的母親搬走。經過協商,他暫時把家具搬了回來。可是,人家說下個星期還要來催促搬家。目前,負責理財的人態度很客氣,但就是說拿不出錢。而抵押了老人房產證的公司,已經聯系不上。
疑點——抵押房屋如何過戶?
在這件事中,最令人生疑的是,老人抵押出去的房產根本不可能過戶。而老人也說,自己從未想過要賣房子,只是抵押。可是,這份進行過公證的合同卻與老人所說大相徑庭。
整個合同根本沒有提到抵押,而是一份徹頭徹尾的委托合同。通過這份合同,老人已經將房產的管理、過戶、法務等一切權利都委托給了這家公司。而合同落款卻不見公司名字,合同的甲方是一個姓龍的人。
律師說,即便是委托售房,按照相關條例,老人的配偶也必須同意且簽署相關文件,但劉先生說,他的父親此前對此事也是毫不知情。鑒于此事疑點眾多,律師建議劉先生立即報案,追回損失。
警惕“房詐”新騙術
如今,老人一家急得像是熱鍋上的螞蟻。然而,他們不是第一戶有此遭遇的人家。隨便一搜,這兩年來,有這些新聞事件——《老人被騙房郁悶死 老伴起訴討還房屋》《幾句話騙走一套房 老年人成詐騙重災區》《抵押貸款公證藏委托售房條款 房子被賣房主竟不知情》《老兩口抵押房產投資80萬被騙》……總結這些事例,基本上都是這樣的一個騙人模式。
養老“房詐”的騙局模式
最為重要的一步便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偷梁換柱。
騙術大坑:房子被強行“霸占” 很難要回來
上述案例中,老人的家人直到家里來了人強行搬走家具,才發現問題。在其它的騙局中,也幾乎是這樣。
比如,北京老年維權服務項目負責人劉曉穎律師在重陽節的時候公布的一個案例——老人被騙抵押房子,換取150萬元的貸款給一個叫做火星時空網絡有限公司的游戲公司。很快,老人被人從自己市值285萬元的房子里被趕了出來,一直住了一個星期的旅館,實在是沒有辦法了,才告訴家里人。
就這個案例,據劉律師說,連立案都沒法立。因為老人和這個火星時空公司簽訂了非常完整的委托協議。按照大家的常識,被騙所簽訂的合同,并不是真實意思的表達,應該是無效的。可問題在于,在類似的事件中,基本上那份委托合同都是進行了公證的。這樣問題就很棘手了,如何證明老人是被騙簽訂的呢?且其中不僅牽扯騙子一方,還往往有更多不知情者參與進來。
騙術趨勢:警惕有人把“以房養老”忽悠成“養老房詐”
2014年由保監會提出一份名為《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的文件。“以房養老”指的是老人把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為老人提供每月的生活費、護理費等,等到老人逝世后,抵押的房產由保險公司來處置。
這個正式的政策實施了兩年,應者寥寥,不過78名老人參加。保險公司對此也非常謹慎,或者說缺乏興致,產品稀少,設置的條件也很苛刻。
然而,這個概念卻被很多理財公司、貸款公司玩得風生水起。《征求意見稿》下發后不久,一些非保險機構迅速嗅到了商機,在保險公司的以房養老產品尚未成型之前,搶先推出了以房養老產品。這些機構有的自稱為房地產公司、有的自稱為第三方基金銷售公司、有的機構甚至還在組建之中便已經開始推銷相關業務。很多公司不過是利用老人房產項目融資,最后資金鏈斷裂了,老人們的房產卻成為“陪葬品”。
如何防范新款騙術?
以房養老或許是未來的一種養老模式,但是目前我們的以房養老政策并沒有配套齊全,我們怎么樣來防范這種騙局呢?簡而言之,涉及到房產以及大規模的金額流動,一定要交給專業人士,不要聽所謂的中介人員花言巧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