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積極“打非治違” 東陽相關部門緣何不給力
——對浙江義烏市工業氣體非法經營猖獗的調查
中國企業新聞網杭州報道(記者孫振周)4月29日,浙江省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專門部署“打非”工作,會議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對危害安全的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打擊。之后,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專題召開全國深入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視頻會議。
在浙江的義烏市,工業氣體市場非法經營狀況猖獗,該市各部門多次聯合打擊,但效果卻不明顯,這是為什么呢?記者經過調查發現,義烏市對于這種狀況,政府相關部門也積極做出了嚴厲打擊,經他們查實是毗鄰的東陽太平洋氣體有限公司向義烏市無證人員銷售氣體,非法經營的源頭找到了,而東陽市安監、工商等相關部門卻相互扯皮,造成義烏積極打非,東陽卻不給力的局面。
非法氣體市場猖獗正規企業聯手舉報
日前,記者接到多家正規工業氣體企業向本網發來的求助稱,猖獗的非法無證經營工業氣體市場,不但擾亂了義烏市合法規范的氣體市場秩序,還給義烏全市人民帶來了一顆“不定時”爆炸的炸彈。
據他們介紹,義烏市共有8人非法經營氣體。這些個體運輸氣體使用的車輛有掛靠運輸企業的,也有非危險品運輸車輛。一直以來,廠家、供應站、無證照經營人員進行著一場無序競爭。由于無證照經營人員經營成本低、流動范圍廣、政府疏忽監管,嚴重擾亂整個市場,導致惡性循環,造成嚴重安全隱患,2006年5月30日,義烏市就發生一起無證經營者卸瓶發生爆炸事故。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獲知,該起事故當場造成1人死亡。2008年8月,義烏市佛堂鎮殿口村,盛軍富家中又一次發生氣瓶爆炸事故,造成房屋損毀,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然而,殘酷的教訓并沒有敲響義烏市非法經營人員的安全警鐘。據了解,近幾年來,無證照經營工業氣體者在義烏市越來越猖獗。
對于這一切,正規企業認為,一方面是生產廠家向無證照經營人員供應各種氣體,另一方面是毗鄰的東陽市政府相關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涉嫌包庇縱容。
隨后,這些正規企業在去年的12月28日,向義烏市危險化學品行業協會遞交了一份“強烈請求義烏市工業氣體市場走依法規范生產和經營道路的報告”。他們希望協會對義烏市當前的氣體市場經營現狀引起高度重視,通過協會向市政府相關部門報吿,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遵照“金市辦(2006)23號文件”精神,從源頭抓起,依法取締無證照經營人員,逐步規范完善,使之盡快走上依法規范生產和經營的安全道路。
這些企業在舉報中,列出了非法經營工業氣體人員和車輛牌照號碼如下:1、屈永義,東陽市東江鎮浙GKN933(普通貨車,非危險品車輛);2、浦江縣長安汽車運輸隊浙GHJ715和浙GH8901;3、葉文明,金華市久安運輸有限公司浙G2373J;4、華川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浙GM8651;5、馮潮春,義烏市三泰貨物運輸有限公司浙GZ090W;6、陳小弟(陳根友)浦江縣長安汽車運輸隊浙GHA870;7、朱友法,浙GZ105U(普通貨車,非危險品車輛)等涉及8人11輛車。
義烏多部門聯合打擊卻力不從心
記者調查中發現,義烏市相關部門對于這種無序、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工業氣體經營市場,并不是坐視不管,義烏市安監、行政執法局,包括市危化品行業協會都積極的下發整治文件。比如:在今年的2月8日,義烏市危險化學品行業協會就協同義烏市平安工業氣體有限公司聯合發出公告,要求從2月10起,全市的充裝氣體各經營(個人)單位,必須憑《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充裝各種氣體,其他經營單位(及個人)一律停止充裝。
在記者采訪義烏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時,該局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向記者出示了2月22日義安監函吿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文件。內容如下:“近日我局接到市危險化學品行業協會報告,稱佛堂鎮內有部分無證人員非法經營工業氣體。具體名單如下:葉文明(佛堂鎮下葉村)、盛軍富(佛堂鎮殿口村)、馮潮春(佛堂鎮第二醫院旁)、王建盛(佛堂鎮上吳頭村)。根據市委(2009)33號《印發<關于佛堂鎮擴權改革優化機構設置的方案的通知>》文件,現將該報告中屬佛堂鎮管轄的需依法查處的違法經營人員名單轉給貴局,望貴局接到函告后對無證經營人員依法予以檢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函告我局。”
在義烏市佛堂鎮行政執法大隊采訪時,記者了解到該大隊也積極對安監局函告的部分非法經營人員進行了查處,但目前案件一直處在無法辦結狀態。該大隊方副大隊告訴記者,從查獲的幾個案件來看,無法辦結的原因是缺乏證據鏈。
據了解,在這幾個案件中全部涉及到毗鄰的東陽市太平洋氣體有限公司,該公司就是為無證人員提供氣體的生產廠家,但執法局卻沒有權利去東陽市進行執法。
“只是查獲一些收款收據,不能就證明他們在經營,因為無法去生產廠家核實情況,現只能暫扣了部分押金,等候處理。”方副大隊長表示,至于處理結果何時有結論,具體時間無法確定。
非法經營狀況何時能杜絕
隨后,記者驅車前往東陽市太平洋氣體有限公司,希望得到非法經營事實的真相,該公司法人吳洵華辯稱:“現在是經濟社會,想賣到哪里就賣到哪里.不存在什么違法情況。在義烏市我企業每天包含氧氣、氬氣、氮氣也就100多瓶,說我搞亂了他們的市場,這是不現實的。企業有自己的氣瓶來充裝,當然也有義烏企業的氣瓶來充裝,我這里都是專人監測的,沒有什么危險問題,也不存在違規問題。至于義烏這些來這里充裝氣體的,有的是幫助企業來運送的,有的是拿著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的,我認為沒有那些問題(指:義烏市非法經營氣體)!”
“每瓶的價位在13到15元左右,至于他們怎么銷售我是管不到的,再說真有什么事情也是他們的個人行為。” 吳洵華辯護到。
東陽市分管危化品企業的一副局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法規來要求企業不得賣給無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但說說他們是允許的,畢竟是不正當競爭搞亂了其他地方的市場,一般情況下,生產廠家到譬如義烏市安監局做個備案就可以銷售。”
隨后,記者又電話采訪了東陽市工商局,該局企業監管科王科長表示:如果企業確實存在向無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人員出售工業氣體的,將嚴格按危化品管理條例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并表示讓工商所盡快調查后,將結果告訴記者。在此我們看到了希望。
那么,這種永無止境的非法經營就無辦法杜絕了嗎?
記者查閱了國家相關危險化學品法律法規,其中(注:部分省略):第四章第三十三條,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包括倉儲經營,下同)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第七章第八十四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向不具有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向個人銷售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或者向個人轉讓其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第八十五條,未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分別依照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他們這是在包庇,什么叫依法行政?什么叫違法必究?什么叫執法必嚴?有這么處理問題的嗎?我們這些企業的合法權益誰來保護?我們相信政府能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答復,但是現在我們很失望!什么是證據呢?當場查獲一車的氣瓶,不能證明什么?在車上搜出來的買賣收據難道也不能證明?真是讓我們傷透了腦筋。眼睜睜的看著他們把查到的違法經營車輛及氣瓶拉走,并繼續從事違法無證經營,真不知道下步該怎么辦?難道東陽的企業就沒有人監督和管理嗎?難道非要等到出了重大事故才來監管嗎?”
眾所周知,工業氣體具有易爆易燃和高壓等危險特性,它的安全牽涉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利益。氣體的生產和經營活動,就好像是在“徒手走鋼絲”,不出事故皆大歡喜,出了事故家破人亡。四年前,發生在義烏市的鋼瓶爆炸事故余音猶在,這個慘痛教訓難道還不夠深刻,這樣的悲劇還要重演嗎?打擊非法經營行為是政府職能部門的職責,真不知義烏市如此非法經營工業氣體狀況何時能杜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