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義烏部分商標事務所了解到,這幾天已有本地企業想沾“林來瘋”,前來咨詢相關商標的申請注冊事宜。
咨詢者多為運動裝備企業
“之前的確有人來電咨詢‘林書豪’的商標注冊事宜,還問了注冊費用和商標類別等問題。”義烏紅徽商標事務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作為目前最紅的體育界名人,他受到企業關注并不令人意外。
義烏徐杰商標事務所負責人徐杰介紹,近來前來咨詢“林書豪”文字商標和拼音商標的企業,以運動裝備制造企業和經銷商為主。
記者從多家商標注冊事務所了解到,通過商標網查詢,目前國內只有江蘇無錫的一家運動裝備生產企業搶先注冊到兩個“林書豪”商標,分別是第25類服裝類商品商標和第28類體育用品商標。其他類別尚未有人注冊,這也意味著只要義烏企業有想法,都可以提出類似商標的注冊申請。
“林來瘋”在美提交申請
在經過兩周的爆發后,林書豪已經成為NBA最火的球星,連帶著他的球衣和各種紀念品都被球迷紛紛搶購。美國的商家也緊盯林書豪的品牌效應大做文章,以“打擦邊球”的方式制造、銷售與林書豪有關的商品。
據了解,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林書豪本人已通過美國專業律師遞交了“Linsanity”(中文“林來瘋”)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使用類別涵蓋內衣褲、玩具、飲料及箱包等。
有意思的是,林書豪申請這一商標的時間是本月14日,而在這之前,有兩名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商人提前遞交了“Linsanity”商標的注冊申請。不過,美國的專業律師表示,這兩名商人的做法不會得逞。
□業內提醒:
創品牌不必緊盯名人
“林書豪是籃球界的名人,如果企業用類似商標去推廣工藝品,估計不但起不了名人效應,反而會讓人感到不倫不類。”部分商標事務所工作人員表示,林書豪畢竟是美國NBA的球員,在國內的影響力不可能像李寧那樣深入人心。企業想靠一個“新秀名人”的商標開拓市場,長遠來看并不合適。
另外,如果是出于投資目的搶注其他商品類別的“林書豪”商標,也得謹慎小心。因為特定行業或特定圈子里的名人,其商標通常只適用于相關企業。一旦商標持有人錯過轉讓時機,投資價值就會大打折扣。事實上,此類“超值名人商標”的交易都曾遇到有價無市的尷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