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義烏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在義烏市望道路搗毀一非法經營藥品窩點,查獲劉某、陳某等人用于銷售的價值人民幣51663元的藥品。查辦過程中,劉某逃離,妻子陳某被抓獲后,于2009年8月以非法經營藥品罪被義烏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2010年10月,義烏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再次接到群眾舉報,在義烏市后宅街道某村查獲尚未銷售的價值207723.7元的藥品。抓獲的犯罪嫌疑人還是劉某、陳某這對夫妻及參與送貨的劉某妹夫張某。
經公安機關調查,劉某非法經營額為36.72萬元人民幣,陳某、張某非法經營額為26.72萬元人民幣。為此,劉某、陳某和張某分別被判處五年零六個月至兩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