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北京的劉女士反映,自己2011年6月在中國農業銀行購買了一款人壽保險產品,推銷人員當時承諾,只要每年交納2萬元,連續交滿5年后,就能取走10萬元的本金和分紅。然而,當劉女士近日準備取回10萬元本金時,卻被告知因其行為屬于退保,無法全額退款,只能取出9.8萬元。而劉女士的保險合同期滿日為2115年6月7日,合同期長達104年。
銀行存款被說服購買保險產品 本金難贖回還搭進去2000元
劉女士稱,2011年6月,她拿著10萬元去家附近的中國農業銀行萬壽路支行(后搬遷至西翠路支行)存錢。到了銀行之后,聽劉女士說要存錢,一名女子上前向其介紹生命人壽保險的一款保險產品,稱此款保險產品收益要比銀行存款高,每年只需交2萬元,連續交5年后即可取出本金和收益,“她說我當年只用交2萬,手頭里剩下的8萬還可以存到銀行,兩邊都能賺錢。”
據劉女士回憶,當時向其介紹保險產品的工作人員穿著和銀行工作人員一樣,該女子將其帶到銀行貴賓室為其介紹產品,還為其演算收益。劉女士表示,她是在銀行里辦理的業務,并且個人保險投保單上蓋的是“中國農業銀行萬壽路支行”的章,“因為信任銀行我才購買了這款保險產品”。
截至2015年6月,劉女士已連續繳費5年,共計10萬元。去年繳費日期過后,劉女士接到了生命人壽保險北京分公司一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對方稱讓劉女士到公司領贈品。劉女士稱,她原本準備順便把10萬元本金取出來,但到了公司后提出該想法時,工作人員稱要再過5年劉女士才能取回本金,并勸其繼續購買該公司保險產品,劉女士沒有同意。
今年9月17日,劉女士與生命人壽保險北京分公司溝通時,對方表示,如果劉女士非要取錢的話,現在只能拿到9.8萬元,劉女士表示不能理解,為何10萬元錢在保險公司放了六年,如今卻連本金都取不出來,還要搭進去2000元。
保險期限長達104年 目前取本金將視為退保
從劉女士提供的保險合同中可以看到,保險合同生效日為2011年6月8日,合同期滿日為2115年6月7日。劉女士稱,當時向其介紹保險產品的人說5年后能取回本金和收益,自己就認為合同期限為5年;去年生命人壽保險北京分公司的人稱要再過5年才能取回本金,就以為是簽了10年合同;但回家后仔細一看才發現,合同竟然長達104年。劉女士說,“這太荒唐了,入保時我38歲,怎么可能再活104年,我兒子都受益不了,得等到孫子了?!?/P>
記者以劉女士家人身份聯系生命人壽保險北京分公司一徐姓客戶經理時,對方表示,現在取回10萬元本金并不劃算,因短期受益不佳,建議客戶留作養老。如果劉女士執意取回本金,屬于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為,按合同規定,只能根據投保金額目前的現金價值為其退款。至于劉女士何時能把10萬元本金取回的問題,徐經理表示自己也不清楚,需要由公司的精算師按合同終止當天公司的經營狀況來計算。
銀行承認代理保險產品 取回本金還需聯系保險公司
17日,記者來到中國農業銀行西翠路支行,該支行大堂經理稱,劉女士購買的產品確實是萬壽路支行代理的產品,但對于為何代理該產品,他稱此權限不在銀行網點,自己并不清楚該保險產品的詳細情況。
記者在中國農業銀行西翠路支行的大廳公告欄中看到,該支行目前代理的保險產品包括中國人壽、農銀人壽、安邦財產3家保險公司的7款產品,西翠路支行的客戶經理、柜員、大堂經理都具備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質。
當天,一名自稱萬壽路支行的工作人員給記者打電話稱,銀行只是代理了劉女士購買的這款保險產品,投保人要取回本金的話需要和保險公司聯系。
銀行賣保險理財屢現糾紛 律師支招
近來年,因為銀行代理銷售的保險類產品引發的訴訟屢見不鮮,絕大多數都是因為產品銷售人員沒有做到必要的告之義務,對客戶起到誤導作用,從而引發糾紛。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銀行業人士表示,目前商業銀行再次掀起代銷保險類理財產品的熱潮,但如果只是強調收益率,而不能夠向客戶全面提示風險,那么未來肯定還會出現大量糾紛。特別是一些老年客戶對保險類理財產品的認知度更低,如果銀行理財經理不詳細解釋,就會誤導他們錯將保險類理財產品當成是普通銀行理財產品。
據了解,在購買了銀行代銷的保險類理財產品之后,如果投資者與金融機構因本金損失,或是沒有達到預期收益率等原因而對簿公堂,法院通常會以產品說明書及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為準,而不會以口頭承諾為依據。在這樣的情況下,一旦產生糾紛,投資者應該如何維權呢?
律師建議,如果投資者在銀行購買相關理財產品時,一定要仔細查看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并要求銀行工作人員在書面協議中對代銷產品的特點、風險等進行標示,一方面便于投資者了解銀行代銷的產品的特點和風險,另一方面也可以作為銀行嚴格履行代銷職責的憑證,以免因雙方誤解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